2025年6月8日,我校名家论坛第329讲在学院路校区综合楼813会议室举行。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金钊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法治思维与辩证思维的关系”的精彩演讲。本次论坛由科研处、人文学院主办。人文学院李驰老师主持。
陈金钊教授一开场便直击主题核心,提出法治思维与辩证思维的关系并非只是理论象牙塔中的抽象命题,而是与法律文化紧密相连,蕴含着深刻的法治文化内涵。
他首先从背景切入,提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七大思维,其中法治思维与辩证思维引发了他深入思考。他以一个流传甚广的笑话为引,巧妙地揭示了辩证思维在人们认知中存在的问题。笑话中,学生经商无果、教授辞职卖冰淇淋的情节,将辩证思维的理论与实践落差展现得淋漓尽致,引发现场一阵会心的笑声和若有所思的沉默。
陈教授深入剖析,指出中国人传统思维模式深受辩证思维影响,其灵活多变的特点在技术应用、社会事务处理等方面展现出独特优势。然而,辩证思维也存在天然缺陷,易导致思维不确定性,与法治思维所强调的法律权威性、稳定性产生冲突。
在法治思维的阐述中,陈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其本质是“据法思考”,即以法律为准绳进行思考和决策。但法律并非孤立存在,它需要在具体语境中重新定义和应用,这就需要辩证思维的介入。他提出“法源思维”概念,强调在结合情理法等因素时,需经过法源过滤,确保最终结果仍以法之名呈现,实现法治思维与辩证思维的有机结合。
在提问与谈环节,众嘉宾和学子们踊跃参与,现场气氛热烈。
阴昭晖老师从哲学视角出发,对霍姆斯“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于经验”的观点进行辨析,认为在中国当下语境中,该观点存在被误解滥用的风险,强调法治思维中逻辑的重要性。他提出,法治思维不仅是形式逻辑思维,还需融入价值推理等非形式逻辑思维。
宋庆宝老师提出两个问题,法治思维是否等同于政治思维以及如何理解党与法律的关系。陈金钊教授回应称,法治思维在宏观层面具有政治思维属性,但更强调领导干部在具体决策中像律师一样依据法律进行思考。至于党与法律的关系,他指出党的领导与法治并不矛盾,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本质的特征,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艾恒平老师分享了自己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困惑,陈金钊教授建议他注重体系要素的区分和逻辑一致性,为其研究提供了新思路。
黄志度老师表达了对法治思维在公安执法领域应用的感悟,他希望未来有更多学习交流机会,以提升执法水平,实现法律与群众关系的和谐统一。
同学们也积极提问,涉及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法治现代化等问题。陈教授一一耐心解答,鼓励同学们深入思考法治思维与辩证思维的交融之道。
这场论坛犹如一场智慧的盛宴,为法律界同仁和学子们提供了深入探讨法治思维与辩证思维关系的平台,让大家对两者的融合与平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必将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
文/陈燕晴(新闻稿)、饶剑涛(记录)
图/李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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