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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科学发展观,打造法大人文——人文学院顺利召开第二届法治文化论坛

 

                       

2009年5月16日上午,人文学院第二届法治文化论坛,在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四楼第一会议室顺利召开,会议由人文学院副院长文兵主持,人文学院各学科带头人和教师骨干以及法治文化方向的研究生出席了研讨会,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和外国语学院的部分老师也参加了论坛。

本次法治文化论坛共分为两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在刘斌做了关于“当代法治文化的研究范畴”的主题发言后,由法治文化方向的研究生分别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他们紧紧围绕法律制度文化、法官行为文化、法意建筑文化内涵、近代法治的确立、法治的内在矛盾等主题展开了对法治文化得阐释。之后,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姚泽金老师和外国语学院的田力男老师分就法律的民族心理和中西法治文化比较研究做了精彩发言。

第二时段,孟彦文、张秀琴、张丽清、杨阳、黄震云、邹玉华、崔蕴华等老师分别从不同的学科对于法治文化的理解和建设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哲学学科的老师重点阐述了法治文化的哲学基础,区分“自我意识”与“对自我的意识”,并认为法治的关键是这种“自我意识”的确定;有的老师结合马克思的早期文本来阐述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的形成过程。中文学科的老师则从语言学角度阐释了立法语言的规范性使用问题,或者从语用学的角度对司法语言进行了话语分析,或者从文学角度对古代文学中公案戏进行了评论。

研讨会最后,李德顺教授做了总结发言。

他首先肯定了本次论坛所取得的成绩和所展现的亮点。一是论坛的深度、广度和规模较第一届均获得很大的提高,所有发言都与主题相切合,从不同的学科诠释了法治文化的内涵与外延;更大的亮点在于中国第一批“法治文化”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作为生力军,潜心于该领域的研究和实践,这已探视出“法治文化”是中国社会发展现阶段的必然性概念和中国法治建设的必然趋势。他指出人文学院各学科正是在坚持“法大人文、人文法大”的理念基础上催生出“法治文化”这一新的学科生长点,彰显出对国家、对社会、对民族和对学术的人文关怀,必将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依法治校和中国法治建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他认为,法治文化是目前思想理论建设的最前沿和制高点,它的发展和完善需要结合社会实践,需要法学与非法学学科的深度结合和相互促进,在此基础上他对第三届法治文化论坛的举办提出了更高的希望,希望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成果能够引领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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