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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人文学院2018年继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法治文化专业、法学理论专业法律逻辑方向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

我院2018年推免生集中统一复试已于9月23日-24日进行(简称“第一阶段复试”)。为提高硕士研究生总体招生质量,在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于9月28日至9月29日继续开展推免生报名、复试、录取工作(以下称“第二阶段复试”)。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接收专业及接收名额

我院有剩余接收推免生名额的专业均可继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 生

总人数

推免

人数

第一批推免接收完成情况

剩余

接收

推免

名额

备注

人文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3

2

0

2

0301J1

法治文化

10

5

0

5

二、 接收对象

必须是参加过第一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接收推免生复试的考生。

三、申请条件及审核材料

(一)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4.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

(2)其它语种(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具有与之水平相当的其他考试成绩证明。

(3)除特殊规定外,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部分交叉学科(或方向)根据培养要求,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范围如下:

法治文化专业:法学专业以及就读于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在校修读5门以上(含)法学主干课程且各科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含)的非法学专业学生可申请。

5.对于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如对报考专业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须独立创作)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须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二)审核材料。

复试时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国语水平证书或成绩证明。

5.重要获奖证书、已发表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等(非必要项)。

6.跨一级学科申请人还须提供两名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教师出具的推荐信(本科专业、申请专业各一名)。

7.体检表。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9月29日上午8:00。

报名网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志愿。申请推免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二)复试通知

网上申请结束后,学院对申请人网上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后将于9月29日在研招网上发送复试通知。

五、复试考核

1.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在9月30日,具体安排将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2.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1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40分)+ 专业课面试成绩(40分)+ 外国语成绩(20分)。

3.体检

体检可在当地进行。体检报告要求近一个月内由三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考生可下载打印《体检表》模板(附件1)或体检医院规定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必须包括:内科、外科、胸部透视、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心电图。

体检报告必须在10月20日前寄到学院。过期视同放弃。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4.复试费

复试报到时,现场每人收取100元复试费。

六、录取

(一录取名单

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醒)。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如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递补录取其他考生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其他

研招办将于10月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最终录取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9月6日发布《关于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人文学院

2017年9月28日

 

    附件:学生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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