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学术资讯
中文系举办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作坊暨青年学术论坛第三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31  浏览次数:

官学大振国学废散:初唐诗歌演进的制度路径

2019年5月23日下午,“从‘官学大振’到‘国学废散’:初唐诗歌演进的制度路径”学术论坛在逸夫楼4040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讲座由人文学院中文教研室韩达老师主讲,卢燕娟老师主持。参加讲座的还有人文学院崔蕴华老师、罗世琴老师、魏玮老师、刘洋老师、苏峻老师、郑云艳老师。

首先,韩达老师通过引用元稹的《杜工部墓系铭》一文介绍了唐诗发展中存在着“官学大振”的历史背景,韩达老师认为初唐诗歌的演进与唐代教育、科举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尤以律诗的定型为甚。随后,韩老师从唐初官学兴盛的内在逻辑及其隐忧、初唐学士群体的格律探索与声病规则两个方面讲述了初唐诗歌演进的制度路径。

在官学兴盛的内在逻辑方面,韩老师指出:唐初官学继承了隋朝的制度,国子监成为官方教育的主要机构。唐代的国子监设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律学、算学,号称“国子六学”。前三者主要负责经、史、文、艺教育,后三者则属于专门的技术类教育。国子六学所招收的生徒数量众多,门类齐全,彰视着唐代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其招生虽然以士庶出高低加以区别,但在限制寒素入学名额的同时,仍然为庶人子弟进入官学留下了路径。另外,国子六学的内部也存在迁转和补充的情况,并非“一考定终身”,低层次的四门学生可以向太学递补,太学生也可以递补进入国子学。弘文、崇文二馆则是纯粹的贵族教育。李渊、李世民父子在创业初期就十分重视贵戚子弟的就学情况,在秘书省、门下省、东宫等官署与宫殿专门设立了学校以教授功臣子弟,于秘书外省别立小学。在统治者的直接干预下,通过教育内容与教学手段的革新培养出统治者需要的人才,这实际上意味着官学教育的侧重点随着皇权的更迭或国家情势的变化产生剧烈的转折。

在初唐学士群体的格律探索与声病规则方面,韩老师首先展示了大、中、小经不同的具体学习时间表及其日常考试与结业考核的不同要求。紧接着,韩老师指出格律作为新的知识体系,它的普及以及标准格式存在着很多问题。格律主要有三种分类标准:第一,永明声律论是唐初君臣主要遵奉的格律标准,其主要规则是“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异悉。”通过四声的区别,对句内、句间、联间的声律规则做出规定。第二,元兢的调声三术力图融合永明声律论与六朝以来的创作经验以形成符合唐王朝气象的新审美标准。除了八病的调整之外,元兢又提出“换头术”,还提出了使用“下三平”或“上三平”的方法来调节用仄声过多的问题。第三,从诗律史的角度看,从二五异声到二四异声也成为厘清近体律诗形成过程的最为关键的一步。最后,韩老师强调还应注意它们使用的是平仄、四声两种标准。综合上述的理论,诗律知识在唐代确实得到了普及,从贞观时期到武后当政时,声律知识的普及虽然缓慢,却并未受到“国学废散”的影响,反而呈现勃发的态度。

随后,崔蕴华老师和罗世琴老师分别对韩达老师的发言进行了评价。

崔老师首先赞扬了本次讲座主题的新颖之处,肯定了将唐诗格律的研究放在一个更宏大的背景下来讨论,还谈到了唐代科举制明法科中法律的科考对唐代文人产生的影响。此外,崔老师亦指出,对于唐代而言,高等教育是否已经实现“普及化”,还需进一步考量。罗世琴老师则指出,韵律的变化规则为官学教育与诗体产生的关系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考虑方向。在场的其他老师也纷纷发表了一些看法,并对韩达老师的论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氛围中结束,同学们表示收获颇丰、意犹未尽,并真诚地期待韩达老师再次举办讲座。

 

图/程田雨

文/郭一鸣


上一条:以“心统情性”兼祧孟荀——刘悦笛...     下一条:中国政法大学“五四”经验与中国道...

分享到: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 版权所有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 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 102249

 

电脑版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