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News bulletin

学术动态

“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研讨会在汕头召开

发表时间:2017-11-02 浏览次数: 发布人:管理员 返回列表


8月2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主办,汕头市仲裁委员会、汕头市龙湖区政协委员会、汕头创展投资有限公司协办的“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研讨会在美丽的港口城市汕头召开。我校党委副书记高浣月出席会议并致开幕词,终身教授李德顺、国家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联席主任张保生教授、学位委员会副主席舒国滢教授做大会主旨发言,会议由人文学院院长文兵教授主持。潮汕校友会校友及我校部分师生共八十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文兵教授主持开幕式,他介绍了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汕头研究基地成立、发展的情况,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的研究与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同步的,希望通过召开本次研讨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建构添砖加瓦。

高浣月副书记在致辞中传达了今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我校考察时发表讲话的重要精神,并高度肯定了法治文化汕头研究基地近五年来的工作成就。她认为,法治文化研究中心拥有这样一支来自多学科背景的专家队伍,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更为丰富与广阔的研究视角。高书记感谢汕头地方政府、企业家和校友会对中心建设的大力支持,同时还对中心的发展提了两个期望:一是要一如既往地加强理论研究;二是要深入调研“潮汕文化”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增加师生近距离了解中国国情、社情的机会,将“传统”与“现代化”的探索考察紧密结合起来。

李德顺教授立足当前形势,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解决思想理论上的困惑,建设“法治中国”也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责任。他进一步阐述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思想资源,这些重要的思想资源主要有中西马三个方面即:中国传统法文化、西方法治建设经验、马克思主义的法治理论。

张保生教授从“世界法治指数”带来的启示,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要素构成,认为其必须反映法治的一般原则或基本要素。从此前的调研数据来看,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短板”或弱项,必须大力加强建设;司法文明是法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

舒国滢教授从理论的独立观察者角度,就“法治与合法性资源”做了深入探讨。他认为,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应该认真思考执政“合法性资源”、“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等问题,从中国实际出发,达成共识后再推进实践。

接下来,与会学者紧密围绕会议主题,分三个小组探讨了“法治的中国观念史”、“清代救灾立法的特点及历史借鉴”、“清代直隶的旗地圈补与地方社会结构的变动”、“翻译对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重要意义”、“外交法治的建设”、“实践理性视野中的法律规范”、“唐代《踏摇娘》‘笑乐’接受及其律法背景”、“宗教法治建设中的思考”、“董仲舒王道思想的启发”、“孔子、马克思与法治”、“‘法治’概念”等众多议题,从多个视角与维度展开了热烈讨论。研讨会上的思想碰撞精彩而丰富,启发良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研讨会结束后,与会嘉宾参观了汕头开埠文化陈列馆,领略了汕头开埠以来的历史文化;参访了古朴典雅、肃穆端庄的潮州韩文公祠,参观了“韩愈治潮及其法治精神”专题展览。

潮汕文化历史悠久、韵味独特,汕头之行,体会着潮汕人民的深情厚谊,与会者收获与感悟颇多,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法治文化研究、建设法治中国的信心。

延伸阅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成立于2011年,中心以该校法学优势学科为依托,协同发挥人文学院哲学、文学、逻辑、宗教等专业学科优势,联合校内外及海内外有关学术力量,为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着力研究当代中国的法治文化体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多学科的发展打造中国政法大学深厚的文化基础,重点培养面向中国现实、走向法治社会所需要的综合性、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形成法治文化建设的整体优势,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