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顺应国家繁荣法治文化事业,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战略需要,我校于2019年成立了法治文化研究所。法治文化研究所在校内主要负责我校法治文化专业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工作。
法治文化学科是我校设立的新兴的法学二级学科,距今已有15年的建设历程,实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法治文化学科既依托我校主干法学学科的强大实力,又借助了人文学院的文、史、哲、艺等跨学科的多元研究视野和方法。法治文化研究所现有教师3名,其中副教授1名,讲师2名。学校终身教授、哲学家李德顺先生领衔理论创新,一大批交叉学科背景的中青年教师参与科研教学,使法治文化在人文与法学交叉领域具备了显著的理论和实践储备优势。
法治文化学科是全国最早建有法治文化博士点的科研单位,也是目前全国唯一同时设有法治文化的博士点、硕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科研单位。现有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共20余名,导师来自我校人文学院哲学系、中文系、历史研究所以及外国语学院等单位。法治文化学科多年来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具有扎实法学知识背景和深厚人文素养的跨学科专业人才。截至2023年法治文化学科共培养博士107名、硕士115名,博士后7名。
近年来法治文化研究所导师主持、完成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以及校级人文社科基金等,出版了法治文化研究系列丛书。法治文化研究所在全校范围内还开设了《法治文化专题研究》《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法治文化专题研讨》等多门精品课程。
法治文化研究所与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司法部普法治理局、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等相关单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共建关系,法治文化研究所会定期选派优秀学生赴相关单位的法治文化岗位实践实习,实务和理论部门的专家也会应邀来校授课讲座。法治文化研究所还主办或承办各类全国性的学术活动,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高端论坛”“全国法治文化青年学者论坛”等。还建设有汕头法治文化实践基地,定期开展法治文化的社会实践调研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