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届“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根据《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制度》的精神,我院将组织2008年“人文学院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第二届)的申报。以下是申报注意事项:
一、学术成果应是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
二、学术成果应提供原件;
三、申报人是1962年5月1日后出生的,且是2007年5月1日前来我院工作的教师;
四、《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教学研究论文与教学管理论文”将单独组织评奖,不在本次申报之例。
五、申报工作从2007年4月5日开始,4月14日前各教研室或研究所把推荐的成果上报学院科研秘书李晶处。5月1日前将召开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选。
六、获奖成果,将在学院的学术研讨会中宣读;
七、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王洪同志反映;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08年4月5日
附件:
上一条:转发研究生院:提高标准,完善制度... 下一条:法制新闻前沿问题系列讲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