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6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6〕120号)通知精神,我院就该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工作内容
1、2016年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晋职聘任和晋级聘任。
2、2016年学校设教授四级岗位19个,其中正常晋职18个、教学贡献突出晋职1个。正常晋职副教授七级岗位21个,讲师十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下放我院晋职指标如下:
四级教授岗1个(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合用),七级副教授岗2个(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合用)、公共基础课七级副教授岗1个(艺术学)。
辅导员岗位全校通用,教授四级岗位2个,副教授七级岗位4个。硕士满2年应聘讲师岗位,不限岗位数量。
3、破格晋职教授四级岗位和副教授七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4、晋级聘任岗位指标
教授二级岗位3个、教授三级岗位8个(学校通用),其他级别晋级岗位指标无限制。
5、院聘教授、副教授的晋职聘任(条件同校级相应岗位晋职条件)。
二、聘任工作依据
1、《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6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6〕120号)
2、《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5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5〕89号)
3、《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4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4〕100号)4、《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3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3〕132号)
5、《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09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09〕114号)
6、《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09〕111号)
7、人文学院院聘教师岗位聘任办法(2010年试行)等相关文件。
三、聘任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以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委员会。对应聘者学术水平的评价工作,由院教授委员会负责。
1)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11人)
组 长:文 兵
副 组 长:俞学明 赵晓华
其他成员:杨军、尹晓华、罗世琴、张浩军、孔红、董燕、邓庆平、康晨宇
2)学术评议专家组(院教授委员会)
主 席:李德顺
副主席:王洪
其他成员:文兵、赵晓华、俞学明、胡明、单纯、费多益、王心竹、王建芳、孔红、黄震云、邹玉华、崔蕴华、金雁、孙鹤、康晨宇
3)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委员会(13人)
【聘任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党委书记杨军、工会主席罗世琴和教师代表王心竹、臧小戈共同组成。】
主 任:文 兵
副 主 任:俞学明 赵晓华
其他成员:杨军、尹晓华、罗世琴、张浩军、孔红、董燕、邓庆平、康晨宇、王心竹、臧小戈
4)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 9人)
主 任: 文 兵
副 主 任: 俞学明 赵晓华
其他成员: 丁宁、宋黎明、孙磊、孙国柱、郑云艳、雷晓丽
四、聘任日程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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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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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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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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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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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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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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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聘任工作机构,宣传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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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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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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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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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需要校外专家认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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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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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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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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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教师相关申请材料
组织校外专家匿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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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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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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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聘任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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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进行系统报名工作
接收教师聘任申请材料
(10月8日学校启动网上在线申报《无纸质版表格》系统)(晋职申报走系统,晋级到院办领填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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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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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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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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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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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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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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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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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专家匿名鉴定情况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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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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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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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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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主管部门在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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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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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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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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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校进行网上材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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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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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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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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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聘者资格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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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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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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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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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申聘者答辩并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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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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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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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聘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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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并确定聘任及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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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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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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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聘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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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及聘任人选公示、异议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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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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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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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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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聘任及推荐人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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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0月12日前(含当日)材料提交说明(除了晋职在线申报《无纸质版表格》,晋级、首聘等申请表请到院办<逸夫楼4034>领取,不要填写电子版,因聘任材料以后将入档,打印纸张有特定要求)
1、请申请晋职教授、副教授岗位的老师于9月26日(周一)下午16:00之前提交三个代表作原件至丁宁处,以便组织外送匿名鉴定工作。其他相关材料请务必于10月12日(周三)16:00之前提交。
2、应聘教授四级岗位者需提交材料:
(1)10月8日申请晋职者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本人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按要求提交外语资格证明材料;
(4)提交本人800字以内自述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并自行指定三部(篇)代表作,同时提交600元的专家鉴定费[根据学校有关加强匿名评审环节管理的有关精神,今年申请晋职的专家评审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费(200元/人×3人=600元)由申请人本人支付,由学院统一转交];
(6)任现职以来主持的科研项目;
(7)符合课堂外教学条件的证明。
3、应聘副教授七级岗位者需提交材料
(1)10月8日申请晋职者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本人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按要求提交外语资格证明材料;
(4)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并自行指定三部(篇)代表作,同时提交600元的专家鉴定费[根据学校有关加强匿名评审环节管理的有关精神,今年申请晋职的专家评审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费(200元/人×3人=600元)由申请人本人支付,由学院统一转交];
(5)任现职以来主持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等证明材料;
(6)符合课堂外教学条件的证明。
4、晋级二级、三级教授者,提交相应材料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聘工作。
5、晋级副教授五、六级岗位及讲师八、九、十级岗位者提交申请表即可。
6、应聘院级教授、副教授提交材料,除表格外,同校级提交材料。
7、提交材料说明:
(1)提交的成果或项目应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项目以立项书、项目变更批准书、结项书为准;
(2)科研成果需提交原件,晋职聘任所需的获奖材料、科研项目和课堂外教学条件由申请者本人列出详细信息,学院统一组织认定。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16年9月21日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6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6〕120号)(包括2016年岗位设置等附件)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5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5〕89号)
附件3:《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4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4〕100号)
附件4:《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3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3〕132号)
附件5:《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09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09〕114号)
附件6:《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09〕111号)
附件7:《人文学院院聘教师岗位聘任办法》(2010年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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