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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2016年教学科研岗位晋职晋级聘任工作的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6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6〕120号)通知精神,我院就该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工作内容 

1、2016年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晋职聘任和晋级聘任。

2、2016年学校设教授四级岗位19个,其中正常晋职18个、教学贡献突出晋职1个。正常晋职副教授七级岗位21个,讲师十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下放我院晋职指标如下:

四级教授岗1个(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合用),七级副教授岗2个(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合用)、公共基础课七级副教授岗1个(艺术学)。

辅导员岗位全校通用,教授四级岗位2个,副教授七级岗位4个。硕士满2年应聘讲师岗位,不限岗位数量。

3、破格晋职教授四级岗位和副教授七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4、晋级聘任岗位指标

教授二级岗位3个、教授三级岗位8个(学校通用),其他级别晋级岗位指标无限制

5、院聘教授、副教授的晋职聘任(条件同校级相应岗位晋职条件)。

二、聘任工作依据 

1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6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6〕120号)

2、《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5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5〕89号)

3、《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4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4〕100号)4、《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3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3〕132号)

5、《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09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09〕114号)

6、《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09〕111号)

 

7、人文学院院聘教师岗位聘任办法(2010年试行)等相关文件。

三、聘任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以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委员会。对应聘者学术水平的评价工作,由院教授委员会负责。 

1)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11人) 

   长:文  兵 

  长:俞学明 赵晓华

其他成员:杨军、尹晓华、罗世琴、张浩军、孔红、董燕、邓庆平、康晨宇

2)学术评议专家组(院教授委员会)

   席:李德顺

副主席:王洪

其他成员:文兵、赵晓华、俞学明、胡明、单纯、费多益、王心竹、王建芳、孔红、黄震云、邹玉华、崔蕴华、金雁、孙鹤、康晨宇

3)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委员会(13人)

【聘任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党委书记杨军、工会主席罗世琴和教师代表王心竹、臧小戈共同组成。】

   任:文  兵 

  任:俞学明 赵晓华

其他成员:杨军、尹晓华、罗世琴、张浩军、孔红、董燕、邓庆平、康晨宇、王心竹、臧小戈

4)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 9人) 

   任: 文  兵 

  任: 俞学明 赵晓华 

其他成员: 丁宁、宋黎明、孙磊、孙国柱、郑云艳、雷晓丽

 

四、聘任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组织负责人 

工作内容 

1

9月22日 

院务会 

成立聘任工作机构,宣传动员 

2

9月26日

聘任工作办公室

接收需要校外专家认定的材料

3

9月30日前

聘任工作办公室

接收教师相关申请材料

组织校外专家匿名鉴定

4

10月8日-12

教师

聘任工作办公室

网上进行系统报名工作

接收教师聘任申请材料

(10月8日学校启动网上在线申报《无纸质版表格》系统)(晋职申报走系统,晋级到院办领填表格)

5

10月13-17

聘任工作办公室

科研成果展示

6

10月17

聘任工作办公室 

校外专家匿名鉴定情况回收

7

10月17日-21日

学校职能部门

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主管部门在线审核

8

10月21日-24日

聘任工作办公室

面向全校进行网上材料公示

9

10月24日-28

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申聘者资格审查、公示

10

10月29

院教授委员会 

接受申聘者答辩并评议

11

10月29日

院聘任委员会 

评议并确定聘任及推荐人选 

12

10月29日—11月2 

院聘任委员会

推荐及聘任人选公示、异议复议 

13

11月3日

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上报聘任及推荐人选材料

 

五、10月12日前(含当日)材料提交说明(除了晋职在线申报《无纸质版表格》,晋级、首聘等申请表请到院办<逸夫楼4034>领取,不要填写电子版,因聘任材料以后将入档,打印纸张有特定要求) 

1、请申请晋职教授、副教授岗位的老师于9月26日(周一)下午16:00之前提交三个代表作原件至丁宁处,以便组织外送匿名鉴定工作。其他相关材料请务必于10月12日(周三)16:00之前提交。

2、应聘教授四级岗位者需提交材料: 

1)10月8日申请晋职者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本人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按要求提交外语资格证明材料; 

4)提交本人800字以内自述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并自行指定三部(篇)代表作,同时提交600元的专家鉴定费[根据学校有关加强匿名评审环节管理的有关精神,今年申请晋职的专家评审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费(200元/人×3人=600元)由申请人本人支付,由学院统一转交];

6)任现职以来主持的科研项目; 

7)符合课堂外教学条件的证明。

3、应聘副教授七级岗位者需提交材料 

1)10月8日申请晋职者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本人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按要求提交外语资格证明材料; 

4)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并自行指定三部(篇)代表作,同时提交600元的专家鉴定费[根据学校有关加强匿名评审环节管理的有关精神,今年申请晋职的专家评审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费(200元/人×3人=600元)由申请人本人支付,由学院统一转交];

5)任现职以来主持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等证明材料; 

6)符合课堂外教学条件的证明。

4、晋级二级、三级教授者,提交相应材料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聘工作。

5、晋级副教授五、六级岗位及讲师八、九、十级岗位者提交申请表即可。

6、应聘院级教授、副教授提交材料,除表格外,同校级提交材料。

7、提交材料说明:  

1)提交的成果或项目应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项目以立项书、项目变更批准书、结项书为准; 

2)科研成果需提交原件,晋职聘任所需的获奖材料、科研项目和课堂外教学条件由申请者本人列出详细信息,学院统一组织认定。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16年9月21日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6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6〕120号)(包括2016年岗位设置等附件)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5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5〕89号)

附件3:《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4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4〕100号)

附件4:《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3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3〕132号)

附件5《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09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09〕114号)

附件6《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09〕111号)

附件7:《人文学院院聘教师岗位聘任办法》(2010年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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