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人文学院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实践、拓展创新、奋发向上,成为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优秀人才,经学院研究决定,2017年度本科生“丽娜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奖学金设置和参评条件详见《人文学院“丽娜奖学金”管理办法》。
2. 此次评选的对象是人文学院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生。
3. 此次评选依据的学习成绩是指上一学年+上一学期的成绩,专业排名指上一年评奖学金时的排名。
4. 奖学金评审程序和要求详见《2017年人文学院丽娜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5. 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自行提出申请,需提交材料:
1) 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限一页);
2) 汇总表(电子版);
3) 成绩单(纸质版)。
6. 以上材料交班级汇总后,以班为单位于4月24日前交到院学工办逸4038,电子版打包发至人文学工邮箱:rwxgcupl@163.com,压缩文件名标明班级名称。
7. 材料将提交评委,请看清要求,认真填写,请勿修改表格大小、格式,按要求粘贴电子版证件照。注意:超出单元格内容将无法显示。
8. 评审答辩会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3. 丽娜奖学金申请表.doc
4. 丽娜奖学金汇总表.xls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17年4月11日
上一条:人文学院2017年法治文化专业硕士研... 下一条:人文学院法治文化专业硕士研究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