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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人文学院本科生“丽娜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次数:

为激励人文学院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实践、拓展创新、奋发向上,成为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优秀人才,经学院研究决定,2017年度本科生“丽娜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奖学金设置和参评条件详见《人文学院“丽娜奖学金”管理办法》。

2. 此次评选的对象是人文学院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生。

3. 此次评选依据的学习成绩是指上一学年+上一学期的成绩,专业排名指上一年评奖学金时的排名。

4. 奖学金评审程序和要求详见《2017年人文学院丽娜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5. 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自行提出申请,需提交材料:

1) 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限一页);

2) 汇总表(电子版);

3) 成绩单(纸质版)。

6. 以上材料交班级汇总后,以班为单位于4月24日前交到院学工办逸4038,电子版打包发至人文学工邮箱:rwxgcupl@163.com,压缩文件名标明班级名称。

7. 材料将提交评委,请看清要求,认真填写,请勿修改表格大小、格式,按要求粘贴电子版件照。注意:超出单元格内容将无法显示

8. 评审答辩会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 丽娜奖学金管理办法.doc

2. 人文学院丽娜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

3. 丽娜奖学金申请表.doc

4. 丽娜奖学金汇总表.xls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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