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17】13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办法》(法大发【2016】22号)、《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及其《补充通知》,经本人申报,相关材料审核,人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本年度有48位老师申请研究生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其中47位符合认定条件,1位不符合认定条件,详情请见附件。
现将符合认定条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至6月6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向人文学院研工办提出异议申请,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处理并予以答复。
地点: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320
联系人:苏峻
电话:58908216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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