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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2017年教学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晋职晋级聘任工作的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7年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7〕100号)通知精神,我院就教学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工作内容

1、2017年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晋职聘任和晋级聘任。

2、2017年学校设教授四级岗位24个,其中正常晋职23个、教学贡献突出晋职1个。正常晋职副教授七级岗位29个,讲师十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下放我院晋职指标如下:

四级教授岗1个(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合用),七级副教授岗2个(哲学1个,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合用1个)。

辅导员岗位全校通用,教授四级岗位1个,副教授七级岗位4个。硕士满2年应聘讲师岗位,不限岗位数量。

3、破格晋职教授四级岗位和副教授七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4、院聘教授、副教授的晋职聘任(条件同校级相应岗位晋职条件)。

二、聘任工作依据 (详见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6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6〕120号)

2、《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5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5〕89号)

3、《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4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4〕100号)

4、《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3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3〕132号)

5、《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09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09〕114号)

6、《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09〕111号)

7、人文学院院聘教师岗位聘任办法(2010年试行)等相关文件。

注:由于科研处正在对《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16]125号)中的业务条件进行重大调整,今年暂不适用新办法。

三、聘任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以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委员会。对应聘者学术水平的评价工作,由院教授委员会负责。

1)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11人)

组 长:文 兵

副 组 长:俞学明 赵晓华

其他成员:杨军、尹晓华、罗世琴、张浩军、孔红、董燕、邓庆平、康晨宇

2)学术评议专家组(院教授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序17人

主 席:李德顺

副主席:王洪

其他成员:王心竹、王建芳、孔红、文兵、孙鹤、张浩军、邹玉华、金雁、单纯、胡明、赵晓华、费多益、俞学明、康晨宇、崔蕴华

3)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序)(13人)

【聘任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党委书记杨军、工会主席罗世琴和教师代表王心竹、臧小戈共同组成。】

主 任:文 兵

副 主 任:赵晓华、俞学明

其他成员:王心竹、尹晓华、孔红、邓庆平、杨军、张浩军、罗世琴、康晨宇、董燕、臧小戈

4)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 8人)

主 任: 文 兵

副 主 任: 俞学明 赵晓华

其他成员: 丁宁、宋黎明、姚瑶、孙磊、陈凯文

 

四、聘任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组织负责人

工作内容

1

10月26日

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聘任工作机构,宣传动员

2

10月30日前

聘任工作办公室

接收需要校外专家认定的材料

3

10月30日-11月10日

聘任工作办公室

组织校外专家匿名鉴定

4

10月30日-11月5日

教师

聘任工作办公室

教师网上进行系统报名工作(10月30日学校启动网上在线申报《无纸质版表格》系统晋职申报走系统,晋级、首聘到院办领填表格)

接收并协助审核、认定教师聘任申请材料

5

11月6日-12日

聘任工作办公室

科研成果展示

6

11月14日之前

学校职能部门

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主管部门在线审核

7

11月14日-11月17日

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聘任工作办公室

申聘者资格审查

面向全校进行网上材料公示

8

11月18/19日

院教授委员会

接受申聘者答辩并评议

9

11月18/19日

院聘任委员会

评议并确定聘任及推荐人选

10

11月20日—11月24日

院聘任委员会

推荐及聘任人选公示、异议复议

11

11月26日前

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上报聘任及推荐人选材料

 

五、10月30日前(含当日)材料提交说明(除了晋职在线申报《无纸质版表格》,晋级、首聘等申请表请到院办<逸夫楼4034>领取,不要填写电子版,因聘任材料以后将入档,打印纸张有特定要求)

1、请申请晋职教授、副教授岗位的老师于1030日(周一)下午16:00之前提交三个代表作原件至丁宁处,以便组织外送匿名鉴定工作。其他相关材料请务必于11月1日(周三)16:00之前提交。

2、应聘教授四级岗位者需提交材料:

(1)10月30日申请晋职者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本人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按要求提交外语资格证明材料;

(4)提交本人800字以内自述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并自行指定三部(篇)代表作,同时提交专家鉴定费[根据学校有关加强匿名评审环节管理的有关精神,今年申请晋职的专家评审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费一般为200元/人×3人=600元,由申请人本人支付,学院统一转交;有些专家所在院校有特殊要求,需由校人事处牵头组织送审,评审费根据对方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6)任现职以来主持的科研项目;

(7)符合课堂外教学条件的证明。

3、应聘副教授七级岗位者需提交材料

(1)10月30日申请晋职者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本人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按要求提交外语资格证明材料;

(4)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并自行指定三部(篇)代表作,同时提交专家鉴定费[根据学校有关加强匿名评审环节管理的有关精神,今年申请晋职的专家评审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费一般为200元/人×3人=600元,由申请人本人支付,学院统一转交;有些专家所在院校有特殊要求,需由校人事处牵头组织送审,评审费根据对方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5)任现职以来主持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等证明材料;

(6)符合课堂外教学条件的证明。

4、晋级副教授五、六级岗位及讲师八、九、十级岗位者11月5日前提交申请表即可。

5应聘院级教授、副教授提交材料,除表格外,同校级提交材料。

6、提交材料说明:

(1)提交的成果或项目应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2)科研成果需提交原件,晋职聘任所需的获奖材料、科研项目和课堂外教学条件由申请者本人列出详细信息,学院统一组织认定。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17年10月26日

 

法大发〔2017〕100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7年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PDF

法大发100号文件附表.zip

2017年学院教学科研岗位晋职晋级聘任工作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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