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7年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7〕100号)通知精神,我院就教学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工作内容
1、2017年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晋职聘任和晋级聘任。
2、2017年学校设教授四级岗位24个,其中正常晋职23个、教学贡献突出晋职1个。正常晋职副教授七级岗位29个,讲师十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下放我院晋职指标如下:
四级教授岗1个(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合用),七级副教授岗2个(哲学1个,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合用1个)。
辅导员岗位全校通用,教授四级岗位1个,副教授七级岗位4个。硕士满2年应聘讲师岗位,不限岗位数量。
3、破格晋职教授四级岗位和副教授七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4、院聘教授、副教授的晋职聘任(条件同校级相应岗位晋职条件)。
二、聘任工作依据 (详见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6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6〕120号)
2、《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5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5〕89号)
3、《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4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4〕100号)
4、《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3年度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3〕132号)
5、《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09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09〕114号)
6、《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09〕111号)
7、人文学院院聘教师岗位聘任办法(2010年试行)等相关文件。
注:由于科研处正在对《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16]125号)中的业务条件进行重大调整,今年暂不适用新办法。
三、聘任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以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委员会。对应聘者学术水平的评价工作,由院教授委员会负责。
1)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11人)
组 长:文 兵
副 组 长:俞学明 赵晓华
其他成员:杨军、尹晓华、罗世琴、张浩军、孔红、董燕、邓庆平、康晨宇
2)学术评议专家组(院教授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序)(17人)
主 席:李德顺
副主席:王洪
其他成员:王心竹、王建芳、孔红、文兵、孙鹤、张浩军、邹玉华、金雁、单纯、胡明、赵晓华、费多益、俞学明、康晨宇、崔蕴华
3)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序)(13人)
【聘任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党委书记杨军、工会主席罗世琴和教师代表王心竹、臧小戈共同组成。】
主 任:文 兵
副 主 任:赵晓华、俞学明
其他成员:王心竹、尹晓华、孔红、邓庆平、杨军、张浩军、罗世琴、康晨宇、董燕、臧小戈
4)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 8人)
主 任: 文 兵
副 主 任: 俞学明 赵晓华
其他成员: 丁宁、宋黎明、姚瑶、孙磊、陈凯文
四、聘任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组织负责人 |
工作内容 |
1 |
10月26日 |
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
成立聘任工作机构,宣传动员 |
2 |
10月30日前 |
聘任工作办公室 |
接收需要校外专家认定的材料 |
3 |
10月30日-11月10日 |
聘任工作办公室 |
组织校外专家匿名鉴定 |
4 |
10月30日-11月5日 |
教师 聘任工作办公室 |
教师网上进行系统报名工作(10月30日学校启动网上在线申报《无纸质版表格》系统,晋职申报走系统,晋级、首聘到院办领填表格) 接收并协助审核、认定教师聘任申请材料 |
5 |
11月6日-12日 |
聘任工作办公室 |
科研成果展示 |
6 |
11月14日之前 |
学校职能部门 |
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主管部门在线审核 |
7 |
11月14日-11月17日 |
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聘任工作办公室 |
申聘者资格审查 面向全校进行网上材料公示 |
8 |
11月18/19日 |
院教授委员会 |
接受申聘者答辩并评议 |
9 |
11月18/19日 |
院聘任委员会 |
评议并确定聘任及推荐人选 |
10 |
11月20日—11月24日 |
院聘任委员会 |
推荐及聘任人选公示、异议复议 |
11 |
11月26日前 |
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
上报聘任及推荐人选材料 |
五、10月30日前(含当日)材料提交说明(除了晋职在线申报《无纸质版表格》,晋级、首聘等申请表请到院办<逸夫楼4034>领取,不要填写电子版,因聘任材料以后将入档,打印纸张有特定要求)
1、请申请晋职教授、副教授岗位的老师于10月30日(周一)下午16:00之前提交三个代表作原件至丁宁处,以便组织外送匿名鉴定工作。其他相关材料请务必于11月1日(周三)16:00之前提交。
2、应聘教授四级岗位者需提交材料:
(1)10月30日申请晋职者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本人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按要求提交外语资格证明材料;
(4)提交本人800字以内自述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并自行指定三部(篇)代表作,同时提交专家鉴定费[根据学校有关加强匿名评审环节管理的有关精神,今年申请晋职的专家评审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费一般为200元/人×3人=600元,由申请人本人支付,学院统一转交;有些专家所在院校有特殊要求,需由校人事处牵头组织送审,评审费根据对方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6)任现职以来主持的科研项目;
(7)符合课堂外教学条件的证明。
3、应聘副教授七级岗位者需提交材料
(1)10月30日申请晋职者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本人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按要求提交外语资格证明材料;
(4)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并自行指定三部(篇)代表作,同时提交专家鉴定费[根据学校有关加强匿名评审环节管理的有关精神,今年申请晋职的专家评审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费一般为200元/人×3人=600元,由申请人本人支付,学院统一转交;有些专家所在院校有特殊要求,需由校人事处牵头组织送审,评审费根据对方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5)任现职以来主持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等证明材料;
(6)符合课堂外教学条件的证明。
4、晋级副教授五、六级岗位及讲师八、九、十级岗位者于11月5日前提交申请表即可。
5、应聘院级教授、副教授提交材料,除表格外,同校级提交材料。
6、提交材料说明:
(1)提交的成果或项目应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2)科研成果需提交原件,晋职聘任所需的获奖材料、科研项目和课堂外教学条件由申请者本人列出详细信息,学院统一组织认定。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17年10月26日
上一条:人文学院2017年科级领导岗位(调整... 下一条:人文学院2018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