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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人文学院第七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研究所:

为了推进我院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鼓励和扶持青年教师的成长,倡导学术创新,催生学术精品,在成功举办了六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基础上,现面向全院教师启动第七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请各位教师依据《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16修订稿)》并严格遵守如下事宜进行申报:

一、学术成果公开出版或发表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出版或发表时间为准);

二、学术成果应提供原件一份(评选结束后予以返还);

三、申报人出生日期应为1975年1月1日(含)之后,且所申报的学术成果公开出版或发表之时是我院在编并工作满一年的教师(详情请参见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16修订稿)》);

四、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生效,请申请教师于2020年10月30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 申报成果原件一份;

2. 附件2《申请表》纸版一份(A4纸双面打印),教师本人及教研室(所)推荐意见签字;

3. 附件2《申请表》、附件3《一览表》电子版。

报送地点:昌平校区逸夫楼4033办公室 / 邮箱chencupl@foxmail.com

联系人:陈凯文

联系电话:010-58909431

五、获奖成果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反映。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201023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16修订稿).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第七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申请表.doc

 附件3: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第七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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