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人文学院第八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8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研究所:

为推进我院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鼓励和扶持青年教师的成长,倡导学术创新,催生学术精品,现面向全院教师启动第八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请各位教师依据《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稿)》(附件1)并严格遵守如下事宜进行申报:

一、学术成果公开出版或发表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出版或发表时间为准);

二、学术成果应提供原件一份(评选结束后予以返还);

三、申报人出生日期应为1977年1月1日(含)之后,且所申报的学术成果公开出版或发表之时是我院在编且工作满一年的教师(详情请参见附件1);

四、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启动,请申请教师于2023年3月7日(周二)下午四点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成果原件一份;

2.《申请表》(附件2)纸版一份(A4纸双面打印),教师本人及教研室(所)推荐意见签字;

3.《申请表》、《申报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

报送地点:(昌平)逸夫楼4033办公室;邮箱chencupl@foxmail.com

联 系 人:陈凯文

联系电话:010-58909431

五、获奖成果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教授委员会反映。

附件: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稿).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第八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申请表.doc

 附件3.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第八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一览表.xlsx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23年2月28日


上一条:人文学院2022-2023学年硕士预答辩工...     下一条:人文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硕士...

分享到: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 版权所有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 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 102249

 

电脑版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