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研究所:
为推进我院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鼓励和扶持青年教师的成长,倡导学术创新,催生学术精品,现面向全院教师启动第九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请各位教师依据《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稿)》(附件1)并严格遵守如下事宜进行申报:
一、申报人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1月1日(含)之后,且是我院在编且工作满一年的专任教师(即2023年1月1日以前入职的教师)。
二、申报的学术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合乎学术规范;
2.与申报人所属学科一致;
3.公开出版或发表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版权页为准)且单位署名为中国政法大学;
4.合作成果,申报人须为第一作者本人;
5.申报成果在申报之日(2024年5月7日)前,未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
三、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启动,请申请教师于2024年5月7日(周二)下午5点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成果原件一份(评选结束后予以返还);
2.《申请表》(附件2)纸版一份(A4纸双面打印),教师本人及教研室/研究所推荐意见签字;
3.《申请表》、《申报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
报送地点:(昌平)逸夫楼4033办公室;邮箱chencupl@foxmail.com
联 系 人:陈凯文
联系电话:010-58909431
四、获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教授委员会反映。
附件: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稿).doc
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第九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申请表.doc
附件3.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第九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一览表.xlsx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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