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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立法的宗旨与功能——中国政法大学名家论坛第194讲暨法大中文论坛第23期成功举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19  浏览次数:

2017年6月15日晚,由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主办,人文学院承办的法大名家论坛第194讲暨法大中文论坛第23期讲座于学院路校区科研楼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语言立法的宗旨与功能”,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苏金智教授担任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邹玉华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张法连教授担任点评人。人文学院崔玉珍副教授、张文老师以及其他各院系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邹玉华教授对名家论坛做了简要说明,在此基础上,对本次活动主讲人苏金智教授的研究领域、学术成就等方面做了介绍,并向大家介绍了来自其他高校的老师以及法大其他学院的师生们。

紧接着,苏金智教授条理清晰地开始了本次报告。在对语言立法的宗旨及功能介绍的基础上,苏教授详细论述了当前我国是否需要进行相关语言立法。其中包含了是否需要对少数民族语言、方言进行专门立法以及是否应该在宪法确立汉字的官方地位三大版块。对此,苏教授表达了自己独到的见解。针对少数民族语言问题,他认为没有必要专门制定国家性的少数民族语言法,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的语言法;同样,目前也没有必要对方言进行专门立法,理由有三:其一,据调查,到目前为止,全国能讲方言的人数仍超过讲普通话的人数;其二,国家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二者在功能上有互补关系;其三,方言的保护需要依靠家庭、社会,而非政府。对于确立汉字官方地位问题,苏教授也认为没有必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经把规范汉字确立为国家通用文字,这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它的官方文字地位。最后,苏教授指出,语言法的社会功能是有限的,语义方面的具体内容以及个人私下场合的语言使用情况都是语言法无法涉及的。

在点评环节,张法连教授高度评价了苏教授的本次报告,并分享了自己的学习感想。提及苏教授为大家展示的“世界各国宪法有关语言条款情况表”时,其对苏教授严谨细致的学术态度深表钦佩。张教授指出语言现代化工作,永远在路上,以此激励广大语言工作者。

在精彩的提问环节,与会师生针对本次主题和苏教授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了不同意见。苏教授的讲解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在邹教授言简意赅的总结后,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文:魏宁宁

图:刘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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