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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陈波教授做客我校名家论坛谈“事实与证据”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3  浏览次数:

2018年6月8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主办,人文学院承办的法大名家论坛第208讲于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05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事实与证据——从哲学和法学的观点看”,由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波教授担任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孔红教授担任主持人,王洪教授作为与谈嘉宾出席。人文学院的王建芳教授、徐海燕教授、朱素梅教授以及其他各院系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孔红教授对名家论坛做了简要说明,在此基础上,对本次活动主讲人陈波教授的研究领域、学术成就等方面做了介绍,并向大家介绍了在座的诸位老师和同学。

紧接着,陈波教授条理清晰地开始了本次报告。陈波教授的报告分为五个部分:一、我们为什么需要“事实”概念。二、关于“事实”的本体论概念。这种概念强调事实在外部世界中,因而是客观的,可以作为科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出发点或可靠依据。陈波教授反对这种理论,指出上述理论会造成一系列问题和困境:包括会出现“奇怪的逻辑对象”、“原子事实”、本不应存在的“否定事实”等问题。三、关于“事实”的认识论概念。陈波教授认为“事实”是认知主体带着特定的目标和意图,利用特定的认知手段,对外部世界中的状况和事情所做的有意识的提取、剪裁和搜集,因而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混合物。四、法律的“证据”概念。最严格意义的“法律证据”实际上是以下四个要素的合取:在法庭上出示证据材料+具有可采性+得到法庭或陪审团的接纳和认可+展开为一组事实性命题。五、司法审判的诸多特点。

在点评环节王洪教授高度评价了本次报告,认为陈老师在逻辑哲学和哲学逻辑领域有很高的造诣。王老师说本次报告让人想起霍布斯的著作——《哲学家与英格兰法律家的对话》。陈老师的报告涉及到事实之辩、证据之辩和真三个层面,信息量很大,既有论证也有学术史上的考察,让我们感受到分析哲学和分析哲学家的魅力。

提问环节气氛热烈,与会师生针对本次主题和陈教授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了不同意见。陈教授的讲解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在孔红教授言简意赅的总结后,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文:侯雪峰

图:李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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