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处《关于申报200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科研管理典(2006年版)》的规定,学校将对全校在编教师公开出版 的科研成果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时间范围: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以著作版权页和论文刊期为准。2006年底出版的尚未申请奖励的成果,可以在本次奖励时补报。
2、成果范围:
(1)论文:《中国政法大学科研管理典》(2006年版)上规定的权威期刊学术论文。
(2)专著:包括译著、古籍整理作品。
(3)国外论文:指在国外学术期刊上用外文发表的学术论文。
(4)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奖的科研成果。
(注:第3项需经过《科研管理典》规定的认定程序)
二、报送材料:
1、专著的原件;
2、论文发表刊物原件;
3、获奖成果原件,奖励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4、由院级单位审核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度科研成果(论文)奖励汇总表》、《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度科研成果(著作)奖励汇总表》、《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度获奖成果奖励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yc@cupl.edu.cn)。
三、报送说明和时间、地点:
1、本次申报和科研成果登记一起进行。并且申报奖励成果已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必须先录入系统后,方可申请。
2、合著作品由第一作者申请奖励
3、联系方式:58909103联系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A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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