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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党总支关于推荐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人文学院信息员  发布时间:2008-03-07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内定期表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总结近年来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市委教育工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现就我院的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范围是:我院所属的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所有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院党总支负责人和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

二、推荐的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事业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奋发进取,得到党员群众的广泛拥护;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充分体现。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党员意识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真情为群众排忧解困,得到群众公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是学校师生员工学习的榜样。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模范执行党的决定,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高校党的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三、推荐名额分配

各党支部可推荐1个基层党组织、1名共产党员、1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学院的评选。学院评选出1个基层党组织、1名共产党员、1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学校的评选。最后,学校向北京市委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优秀共产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四、推荐要求

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高标准,好中选优。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把评选表彰活动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发展结合起来。

五、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需在3月11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推荐名单报给党务秘书杨莉莉。联系电话:58908217,邮箱:liliy@cupl.edu.cn

人文学院党总支

200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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