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院推免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推荐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推荐,确保质量。
二、推荐种类
此次推荐对象为两种,一种是学习成绩优秀者,二是特殊研究专长者。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按在籍应届毕业生(2004级)人数的4.3%(四舍五入)比例核算,我院可推荐的学习成绩优秀生为6名(全校共86名);可推荐的特殊研究专长生根据学生专长情况适当予以推荐。
四、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4、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
5、外语合格,英语通过国家六级且成绩在425分以上(含),小语种通过四级且成绩在85分以上(含)。
五、学习成绩优秀推免生条件与程序
(一)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校三年所学课程均无重修;
2、所修必修课成绩良好(百分制80分)门次达70%;所修专业必修课考试成绩优秀(百分制90分)门次达60%;所修选修课与实践课程均合格;
3、文化、体育及社会工作优异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程序
1、 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前3学年学习成绩单;
2、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初选名单;
3、通过学院初选的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
4、学院将本院符合推荐条件的推免生等额排名名单及《推免生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
5、 文化、体育及社会工作优异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奖牌或校(部、处、院)的证明材料;
6、 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机构对各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
六、 特殊研究专长推免生条件与程序
(一)条件
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三年所修课程均合格,无重修课程并具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文化作品大赛二等奖以上作品的第一或第二作者;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独立发表论文者;
3、获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奖学金之科研创新一等奖者;
4、获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十星称号者。
(二)程序
1、 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成果样本与获奖证书及三名以上本校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学院统一将上述申请材料提交教务处;
2、 答辩前三天学校对申请人的教授联名推荐信统一进行公示;
3、 学校分别成立由三至五名专业教授组成的推免生答辩小组对经公示无异议学生进行答辩,由答辩小组对学生论文(成果)质量及学生学术发展潜力提出意见。答辩小组不得含答辩人的联名推荐教授;
4、 通过答辩的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
5、 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机构进行审核。
七、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研究生院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五—其人组成;
2、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对我院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是其秘书机构负责有关材料的接收和送达。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07年9月10日
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