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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2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排(http://www.cupl.edu.cn/info/1021/35072.htm),现开展我院教职工2017-2018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依据

(一)考核范围

全院在编教职工及校聘劳动合同制人员。

(二)考核标准

全校考核工作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员工考核办法(试行)》(校字〔96〕第36号)、《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员工考核办法(试行)的补充修订意见》(校字〔98〕第215号)、《〈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员工考核办法〉(试行)的第二次修订意见》(校字〔2003〕303号)执行。此外,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师集中参加理论学习的出勤和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1.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法大党发〔2014〕12号)和《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规定》(中政大发〔2002〕34号)执行。

2.教学科研和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分别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及附件《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法大发〔2016〕124号)、《中国政法大学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中政大发〔2006〕214号)、《中国政法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法大党发〔2013〕1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标准,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教职员工考核办法〉(试行)的第二次补充修订意见》(校字〔2003〕303号)中的《中国政法大学管理、教辅等非教学科研人员考核评议标准》规定执行。

4.校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年度考核比照同类岗位在编人员执行。

、考核时间区间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考核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室、所、办与教职工个人应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时限要求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2.今年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教学工作量考核步骤与往年有所不同,增加学校发送数据——学院审核、异议反馈——全校公示这一程序,各室、所、办严格考核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教学工作量,必须保证相关数据信息的准确性。

辅导员的考核等次必须结合学生处意见。

3.在本考核年度内,校内调动或从校外单位调入(含博士后出站人员)不满半年的人员,由现所在单位根据原工作单位提供的考核意见或鉴定,结合调入后的情况进行考核;新接收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工作未满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但应列入备案表,注明是“见习期未满”或“参加工作不满半年”。

4.学院按照岗位类别分别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率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4%。学院内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应当按岗位类别分开计算。(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5.学院应当及时处理本单位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异议的复核申请。

四、考核日程安排

时间

 

教师(教学科研型、教学型)

管理人员

辅导员

处级领导干部(双肩挑需参加双重考核)

9月2日前

教师个人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登记表》、《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由室所收齐后(《汇总表》以室所为单位)统一将电子版发到教学科研办姚瑶邮箱yycuplrw@163.com

行政人员填写《中国政法大学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不含辅导员)》

交电子版、纸质版表格(需本人签字)至院办丁宁处

辅导员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交电子版、纸质版表格(需本人签字)至院办丁宁处

处级领导干部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

交电子版、纸质版表格(需本人签字)至院办丁宁处

9月3-11日

学院教学科研办根据教务处、研究生院发送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教学量数据,协助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核对本人教学量数据,有异议的向教务处、研究生院申请修改相关数据。

9月12-16日

教务处、研究生院在学校官网“校内通知”版块分别公示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教学量数据。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教学量最终以教务处、研究生院公示信息为准。

学生处审核并出具意见

9月17-18日

根据公示信息,教学科研办统一打印纸质版《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登记表》,教师本人和室所负责人到姚瑶处签字

学院各行政、学工、党务办公室统一审核并出具考核意见

9月19日之前

19日之前,各室所确定考核结果及意见,将室所考核报告与推优结果报至学院办公室丁宁处(纸质版需室所负责人签字)

9月21日前

学院考核小组召开会议,确定考核结果及意见

9月22-26日

在学院网页公示考核结果(5天),处理对考核结果异议的复核申请

9月28日前

教学科研办报材料至教务处和研究生院

院办报材料至人事处

学工办报材料至学生处

院办报材料至组织部

院办将考核报告、各类汇总表与备案表报至人事处

考核相关表格,可在附件1中下载。

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办公室58909430或教学科研办58909434。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18年7月12日

 

    附件1.2017-2018年度考核相关表格.zip

    附件2.人文学院2017-2018年度考核评优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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