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研究所:
为了推进我院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鼓励和扶持青年教师的成长,倡导学术创新,催生学术精品,在成功举办了五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基础上,现启动第六届“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请各位申报教师依据《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16修订稿)》并严格遵守如下事宜申报:
一、学术成果公开出版或发表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以出版或发表时间为准);
二、学术成果应提供原件一份(评选结束后予以返还);
三、申报人出生日期应为1973年1月1日(含)之后,且所申报的学术成果公开出版或发表之时是我院在编并工作满一年的教师(详情请参见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16修订稿)》);
四、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生效,请申请教师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成果原件一份;
2、附件2《申请表》纸版一份,A4纸双面印,教师本人及教研室(所)推荐意见签字;
3、附件2《申请表》、附件3《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陈凯文邮箱chencupl@foxmail.com 。
五、获奖成果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反映。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18年9月6日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丽娜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2016修订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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