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9年推免生集中统一复试已于9月23日-25日进行(简称“第一阶段复试”)。为提高硕士研究生总体招生质量,在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于9月29日至10月11日继续开展推免生报名、复试、录取工作(以下称“第二阶段复试”)。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接收专业及接收名额
我院有剩余接收推免生名额的专业均可继续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院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 生 总人数 |
推免 人数 |
第一批推免接收完成情况 |
剩余 接收 推免 名额 |
备注 |
人文学院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3 |
2 |
0 |
2 |
第一批拟录取推免生未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确认录取,名额会自动转到剩余名额中。 |
010102 |
中国哲学 |
12 |
8 |
1 |
7 |
||
010103 |
外国哲学 |
4 |
2 |
0 |
2 |
||
010104 |
逻辑学 |
3 |
1 |
0 |
1 |
||
010106 |
美学 |
4 |
2 |
0 |
2 |
||
010107 |
宗教学 |
3 |
1 |
0 |
1 |
||
0602Z1 |
历史文献学 |
2 |
1 |
0 |
1 |
||
0602Z2 |
专门史 |
4 |
2 |
0 |
2 |
||
0602Z3 |
中国古代史 |
2 |
1 |
1 |
0 |
||
0602Z4 |
中国近现代史 |
4 |
2 |
1 |
1 |
||
030101 |
法学理论 |
3 |
2 |
0 |
2 |
||
0301J1 |
法治文化 |
10 |
5 |
2 |
3 |
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确认的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1. 法学理论、法治文化专业必须是参加过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第一阶段复试的考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 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4. 专业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居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
5. 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含),或托福成绩85分以上(含)。
(2)其它语种(俄语、日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具有与之水平相当的其他考试成绩证明。
6. 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当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法治文化专业接收跨一级学科报考,条件为:就读于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在校修读5门以上(含)法学主干课程(即法学专业必修课)且各科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的法学以外专业学生可跨学科申请。中国哲学专业(国际儒学院招收考生):内地高校国学院学生可跨专业申请。
7. 对于在某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且对报考专业有一定研究,达到较高水平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须由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不少于3人)进行评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复试。
三、审核材料
复试报到时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附件中下载,无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能证明具有同等英语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及英语专业,提供相关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重要获奖证书、已发表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等。
6.跨一级学科申请人还须提供两名副教授(含)以上职称教师出具的推荐信(本科专业、申请专业各一名)。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
7.体检表(附件中下载)。
四、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9日—10月5日下午17:00
报名网址:登陆“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http://yz.chsi.com.cn/tm/
(二)复试通知
网上申请结束后,学院对申请人网上信息进行初审,如确定复试名单,将于10月6日-8日发送复试通知。
五、复试考核
复试安排在10月10日-11日,具体安排将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可在当地进行。体检报告要求近一个月内由三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考生可下载打印《体检表》模板(附件中下载)或体检医院规定的体检表,体检项目必须包括:内科、外科、胸部透视、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心电图。
体检报告必须在2018年10月20日前寄到学院。过期视同放弃。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七、录取
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醒)。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如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递补录取其他考生并发送待录取通知。
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推免生,我校不同意其他学校录取,不予解锁。
人文学院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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