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年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8〕134号)通知精神,我院就该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工作内容
1、2018年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晋职聘任和晋级聘任。
2、2018年学校设教授四级岗位22个,其中正常晋职21个、教学贡献突出晋职1个。正常晋职副教授七级岗位25个,讲师十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下放我院晋职指标如下:
教学科研型四级教授岗1个(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合用);
公共基础课四级教授岗1个(艺术学与体育学共用);
七级副教授岗3个(哲学1个,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1个,艺术学1个。其中,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名额学院通用,艺术学与本院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通用)。
教学贡献突出晋职全院推荐不超过1人。
辅导员岗位全校通用,教授四级岗位2个,副教授七级岗位3个。
3、破格晋职教授四级岗位和副教授七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4、晋级聘任岗位指标
教授二级岗位5个、教授三级岗位13个(学校通用),其他级别晋级岗位指标无限制。
5、院聘教授、副教授的晋职聘任(条件同校级相应岗位晋职条件)。
二、聘任工作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16〕125号);
人文学院院聘教师岗位聘任办法(2010年试行)等相关文件。
三、聘任组织机构
1)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11人)
组 长:俞学明
副组长:赵晓华、罗世琴、张浩军
其他成员:杨军、尹晓华、孔红、董燕、邓庆平、康晨宇
2)学术评议专家组(院教授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序)(16人)
主 席:李德顺
副主席:王洪
其他成员:王心竹、王建芳、孔红、文兵、孙鹤、张浩军、邹玉华、胡明、赵晓华、费多益、俞学明、康晨宇、崔蕴华、董燕
3)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序)(13人)
【聘任委员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党委书记杨军、工会主席罗世琴和教师代表王心竹共同组成。】
主 任:俞学明
副主任:赵晓华、罗世琴、张浩军
其他成员:王心竹、王莉、尹晓华、孔红、邓庆平、杨军、康晨宇、董燕、
韩 达
4)教学科研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10人)
主 任:俞学明
副主任:赵晓华、罗世琴、张浩军
其他成员:丁宁、宋黎明、姚瑶、孙磊、陈凯文、赵良伟
四、聘任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组织负责人 |
工作内容 |
1 |
9月29日-9月30日 |
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
成立聘任工作机构,宣传动员 |
2 |
10月1日-10月12日 |
教师 聘任工作办公室 |
教师网上进行系统报名工作(10月1日学校启动人事系统网络报名程序,晋职申报走系统,晋级、首聘到院办领填表格) 接收并协助初步审核、认定教师聘任申请材料 |
3 |
10月10日前 |
聘任工作办公室 |
接收需要校外专家认定的学术代表作材料(四级岗位提交网上系统,七级岗位提交聘任工作办公室;均需匿名) 拟申请晋职晋级教师在科研系统提交2018年9月1日之前发表的各类学术成果,由聘任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学校科研处 |
4 |
10月11日-10月25日 |
聘任工作办公室 |
组织校外专家匿名鉴定(四级岗位由人事处统一送审,七级岗位由学院送审) |
5 |
10月15日-10月26日 |
学校职能部门 |
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主管部门在线审核 |
6 |
10月31日前 |
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聘任工作办公室 |
申聘者资格审查 面向全校进行网上材料公示 |
7 |
11月8/10日 |
院教授委员会 |
接受申聘者答辩并评议 |
8 |
11月8/10日 |
院聘任委员会 |
评议并确定聘任及推荐人选 |
9 |
11月11日-11月15日 |
院聘任委员会 |
推荐及聘任人选公示、异议复议 |
10 |
11月16日前 |
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
上报聘任及推荐人选材料 |
五、10月12日前(含当日)材料提交说明(除了晋职在线申报,晋级、首聘等申请表请到院办<逸夫楼4034>领取,不要填写电子版,因聘任材料以后将入档,打印纸张有特定要求)
1、请申请晋职四级教授岗位的老师于系统报名时提交同行专家代表作评价相应材料;申请晋职七级副教授岗位的老师于10月10日(周三)下午16:00之前提交两个代表作原件至丁宁处,以便组织外送匿名鉴定工作。申请晋职老师的其他相关纸质材料请务必于10月12日(周五)16:00之前提交。
2、应聘教授四级岗位者需提交材料(不包括教学贡献突出教授四级岗位):
(1)10月1日-12日,申请晋职者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本人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高等教师资格证书》;
(3)按要求提交外语资格证明材料(免试情形者除外)和出国研修证明材料;
(4)提交本人800字以内自述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并自行上传指定两篇(部)代表作(今年申请晋职四级教授岗位的专家评审由学校统一组织);
(6)任现职以来主持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等证明材料;
(7)符合课堂外教学条件的证明。
3、应聘副教授七级岗位者需提交材料
(1)10月1日-12日,申请晋职者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本人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高等教师资格证书》;
(3)按要求提交外语资格证明材料(免试情形者除外);
(4)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并自行指定两篇(部)代表作,同时提交专家鉴定费[根据学校有关加强匿名评审环节管理的有关精神,今年申请七级副教授岗位晋职的专家评审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费一般为500元/人×3人=1500元(教学科研型岗位),500元/人×2人=1000元(教学型岗位);评审费由申请人本人支付,学院统一转交;有些专家所在院校有特殊要求,需由校人事处牵头组织送审,评审费根据对方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5)任现职以来主持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等证明材料;
(6)符合课堂外教学条件的证明。
4、晋级二级、三级教授者,提交相应材料到学院聘任工作办公室,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评议推荐,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聘工作。
5、教学贡献突出教授四级岗位申请材料,请参照正常晋职四级教授时间安排提交学院聘任工作办公室。
6、晋级副教授五、六级岗位及讲师八、九、十级岗位者于10月15日前提交申请表即可。
7、应聘院级教授、副教授提交材料,除表格外,同校级提交材料。
8、提交材料说明:
(1)提交的成果或项目应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2)科研成果需提交原件,晋职聘任所需的获奖材料、科研项目和课堂外教学条件由申请者本人列出详细信息,学院统一组织认定。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18年9月29日
附件:
附件1:法大发〔2016〕125号---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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