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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2019年教学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晋职晋级聘任工作的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年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法大发〔2019〕132号)通知精神,我院就该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工作内容

1、2019年专任教师、辅导员岗位晋职聘任和晋级聘任。

2、2019年学校设教授四级岗位20个,其中正常晋职19个、教学贡献突出晋职1个。正常晋职副教授七级岗位24个,讲师十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下放我院晋职指标如下:

    教学科研型四级教授岗1个(哲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合用);

    七级副教授岗2个(哲学1个,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和艺术学共用1个)。

教学贡献突出晋职全院推荐不超过1人。

辅导员岗位全校通用,教授四级岗位1个,副教授七级岗位3个。

3、破格晋职教授四级岗位和副教授七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4、晋级、初聘聘任岗位指标

    今年不设教授二级、三级岗位,其他晋级岗位无指标限制;

    初聘不设指标限制。

5、院聘教授、副教授的晋职聘任(条件同校级相应岗位晋职条件)。

二、聘任工作依据

    《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19〕35号);

    人文学院院聘教师岗位聘任办法(2010年试行)等相关文件。

三、聘任组织机构

1、学院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11人)

组 长:俞学明

副组长:杨军、赵晓华、罗世琴、张浩军

其他成员:费多益、王建芳、崔玉珍、胡小进、康晨宇、崔蕴华

2、学术评议专家组(院教授委员会,按姓氏笔画排序)(18人)

主 席:李德顺

副主席:王 洪

其他成员:王心竹、王建芳、孔红、文兵、孙鹤、刘震、张浩军、邹玉华、胡明、赵晓华、费多益、俞学明、康晨宇、崔蕴华、董燕、臧小戈

3、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办公室(6人)

主 任:赵晓华

成 员:丁宁、宋黎明、姚瑶、陈凯文、王文霞

四、聘任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组织负责人

工作内容

1

9月25日-9月27日

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聘任工作机构,宣传动员

2

10月9日-10月23日

聘任工作办公室

教师网上进行系统报名工作(10月9日学校启动人事系统网络报名程序,专任教师晋职、晋级、初聘均在网上申报,辅导员采用线下方式申报

接收并协助初步审核、认定教师聘任申请材料

3

1010

聘任工作办公室

师资专员

接收需要校外专家认定的学术代表作材料(四级岗位提交网上系统,七级岗位提交聘任工作办公室;均需匿名)

4

10月11日-10月31日

聘任工作办公室

组织校外专家匿名鉴定(四级岗位由人事处统一送审,七级岗位由学院送审)

5

10月15日-11月6日

学校职能部门

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主管部门在线审核,具体时间待各职能部门通知

6

11月6日前

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聘任工作办公室

申聘者资格审查

面向全校进行网上材料公示

7

11月14日

院教授委员会

接受申聘者答辩,评议并确定聘任及推荐人选

8

11月15日-11月21日

院教授委员会

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推荐及聘任人选公示、异议复议

9

11月22日

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上报聘任及推荐人选材料

10月10日前(含当日)材料提交说明

1、请申请晋职四级教授岗位的老师于系统报名时提交同行专家代表作评价相应材料;申请晋职七级副教授岗位的老师于1010日(周四)下午16:00之前提交个代表作原件/复印件至丁宁处,以便组织外送匿名鉴定工作。申请晋职老师的其他相关纸质材料请务必于1015日(周二)16:00之前提交。

2、应聘教授四级岗位者需提交材料(不包括教学贡献突出教授四级岗位)

(1)10月9日-23日,申请晋职者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本人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高等教师资格证书》;

(3)按要求提交出国研修证明材料;

(4)提交本人800字以内自述书面材料及电子版;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并自行上传指定两篇(部)代表作(申请晋职四级教授岗位的专家评审由学校统一组织);

(6)任现职以来主持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等证明材料;

(7)符合课堂外教学条件的证明。

3、应聘副教授七级岗位者需提交材料

(1)10月9日-23日,申请晋职者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

(2)提交本人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高等教师资格证书》;

(3)提交任现职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并自行指定两篇(部)代表作,同时提交专家鉴定费[根据学校有关加强匿名评审环节管理的有关精神,今年申请七级副教授岗位晋职的专家评审仍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费一般为500元/人×3人=1500元(教学科研型岗位),500元/人×2人=1000元(教学型岗位);评审费由申请人本人支付,学院统一转交;有些专家所在院校有特殊要求,需由校人事处牵头组织送审,评审费根据对方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4)任现职以来主持科研项目的立项书等证明材料;

(5)符合课堂外教学条件的证明。

4、普通晋级、初聘教师今年也在线上申报,时间为10月9日-23日

5、教学贡献突出教授四级岗位申请材料,请参照正常晋职四级教授时间安排提交学院聘任工作办公室。

6应聘院级教授、副教授提交材料,除表格外,同校级提交材料。

7、提交材料说明:

(1)提交的成果或项目应为任现职期间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2)科研成果需提交原件,晋职聘任所需的获奖材料、科研项目和课堂外教学条件由申请者本人列出详细信息,学院统一组织认定。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19年9月27日

附件1: 法大发〔2019〕35号---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pdf

附件2: 法大发〔2019〕132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意见.PDF

附件3:人文学院院聘教师岗位聘任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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