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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9学年度专任教师岗位聘期考核的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8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16—2019学年度专任教师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就该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依据

考核工作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法大发〔2016〕124号)进行。

二、考核对象

全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其中:

(一)系统里来校日期在2017年9月1日(含)以后的新入校教师待其入校满三年后参加预聘制聘期考核,不参加此次考核;

(二)因公派出国、京外挂职等客观原因不在校教师,可向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师资科)提出暂缓考核申请。待返校后由二级聘任单位按相同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须在返校后两个月内提交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无误后将考核结果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聘期内教师完成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任务情况,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表现。

四、考核区间

考核的时间段为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其中:

(一)教授二级岗位人员的考核时间段为2013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二)2017年9月1日前(不含)入校教师,到校时间不足一个考核周期的,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段内发生职务晋升或下降的,按前后不同职务的要求标准进行考核。

五、组织实施机构

聘期考核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进行监督。我院教授委员授权人文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为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办公室落实具体事务。

1.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11人)

组 长:俞学明

副组长:杨军、赵晓华、罗世琴、张浩军

成 员:费多益、王建芳、崔玉珍、胡小进、康晨宇、崔蕴华

2.学院考核工作办公室(6人)

主 任:赵晓华

成 员:丁宁、宋黎明、姚瑶、陈凯文、王文霞

六、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

(一)10月9日-16日,个人填表

1.教授二级岗位人员和其他选择定性考核人员填报《中国政法大学专任教师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1或1.2)和《中国政法大学专任教师科研考核表》(附件3.1或3.2或3.3),提交给师资专员丁宁,其中科研考核表种类根据被考核人选择的科研考核类型填报。

对选择科研定性考核的人员,首先由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3名校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

2.其他人员登录“智慧法大”——“办事大厅”——“2016-2019学年度专任教师聘期考核”进行填报。

(二)10月17日-23日,学院考核工作办公室协助教师进行数据反馈,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审核校对数据。

(三)11月6日前,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并提出考核和聘任意见。

(四)11月13日前,完成考核和聘任结果公示,公示期5天。

(五)11月14日前,学院上报考核结果和考核材料。

七、联系方式

1.学院联系人为师资专员:丁宁

    办公电话:010-58909430

    电子邮箱:julia-dding@163.com

2.学校职能部门联系人

(1)人事处联系人:尹艺斐

    办公电话:010-58909660

    电子邮箱:cuplszk@163.com

    主要职责:整体考核政策解读、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受理异议

(2)科研处联系人:王培

    办公电话:010-58909650

    电子邮箱:peiw@cupl.edu.cn

     主要职责:科研业绩复核、科研考核办法解释等

(3)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联系人:罗倩

    办公电话:010-58909615

    电子邮箱:luoqian@cupl.edu.cn

    主要职责:系统操作、成果分值计算等技术性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19年9月28日

 

附件: 2019年聘期考核文件依据和相关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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