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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办法》(法大发〔2018〕25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0〕27号),人文学院制定开展2021-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工作的进度安排。

一、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本人申报。提交附件1《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认定推荐情况汇总表》。提交材料时间:2020年5月29日—6月6日。需要签名的地方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申请材料发送到rwxyygb@qq.com。

申请人人事关系不在我院的,需要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师德师风审核意见。该意见须由所在人事单位的分党委出具。申请人为我院教师的,在本人提交材料时不用提交师德师风审核意见,研工办汇总后集中提交给我院分党委审核。

请申请人务必按照学校通知中对指导硕士生、研究生课时、科研成果的截止时间界定填写申请材料。因材料提供不全、不真实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材料审核。《办法》第四条所涉及的研究生教学、指导和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真实性由申报人所在学院跟人事处、研究生院培养办核实后审核认定。《办法》第五条所涉及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在科研系统上认证通过的,不需要提供原件。真实性由申报人所在学院科研办在系统上进行核实。研工办整理、核实材料时间:2020年6月7日—6月9日。

(三)师德师风审核。我院分党委审核本院申请人师德师风情况并出具审核意见时间:6月9日-10日。

(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的审核、推荐。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

二、公示。

2020年6月12日—15日为公示期。公示方式为学院网页。

2020年6月1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

其他未尽事宜,可详询人文学院研工办宋老师,010-58908216,邮箱rwxyygb@qq.com


人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工作通知附件及相关《认定办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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