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0日晚六点半,主题为“以人为本与当代立法研究”的法治与文化专题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楼220如约举行。在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俞学明的主持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二局副局长、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万其刚先生做了题为“与人为本与当代中国立法研究”的报告。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郭恒忠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万其刚先生首先以“人权”概念的研究及法律发展为例,阐明对于某些法律理念的研究不应局限于法律层面,而应结合哲学、伦理学等多视角、多层面进行。在此基础上,万教授又将“以人为本”概念与我国古代的“民本”及现代的“人民”概念做了区分,分析了“以人为本”概念的进步意义。此后,万先生围绕其多年的研究成果,结合一些现实案例,围绕民生的几大方面,如宪法的修改、义务教育法的修改阐述了中国立法如何正在进行“以人为本”的改革。万先生重点介绍以人为本原则贯彻到立法层面的几点努力:“在实践中扩大人民民主及其实现形式”、“注重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区分”、“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以及“公众参与立法”。万先生的报告使在座同学对中国立法现状及其努力、立法如何在现实基础上实现以人为本具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在自由交流时间,老师学生们就自身的理解纷纷向万教授提出疑问,踊跃发言,万教授也一一耐心做了解答。人文学院副院长俞学明教授对于万其刚先生的演讲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人文学院张莉杜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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