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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期法律语言学术沙龙圆满结束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8  浏览次数:

2017年12月1日,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法治文化专业法律语言方向迎来了第33期法律语言学术沙龙。当天上午,在新一号楼C101教室里,法律语言方向的崔玉珍老师和张文老师,2016级的任朝旭、孟柯言、崔晓娟,2017级的黄俭、李卉、于明飞、熊世红,一起进行了本次学术沙龙的讨论,崔玉珍老师为本次沙龙的主持人。活动中,大家探讨积极,气氛热烈。

本次沙龙的报告人是2016级的任朝旭和孟柯言同学。每位同学的报告流程主要是两个阶段:先通过ppt展示讲解自己的报告内容,再进行老师及同学提问、评价环节。

第一位报告人是任朝旭,报告题目是《试论庭审中法官的身份构建——以法官为言语表达的句式选择为视角》。任朝旭同学以对庭审实录的转写为基础,对庭审语句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法官、原告、被告或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语句使用情况,得出相应的数据。通过分析庭审话语中,法官对陈述句、疑问句和祈使句的使用,表达出相应的不同语气,构建出法官在庭审中的不同身份:倾听者、组织者、引导者、调查者。展示结束后,每一位同学都就报告人的展示内容进行了积极的提问,或是提出自己的建议,任朝旭同学一一作出回应。崔老师与张老师就该报告内容的“问题意识”,以及在庭审实录的语料转写方面,指出报告人研究时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指导意见。

第二位报告人是孟柯言同学,其报告题目是《论刑法典中的“牟利”、“营利”与“谋取利益”》。孟柯言同学就刑法中关于“牟利”、“营利”、“谋取非法利益”的罪名进行了整理,并就三个词的日常生活中的词语、刑法罪名下的词义进行了详细的辨析与比较,分析现有刑法中词语使用的不规范,充分进行了自己的思考,认为应将“牟利”一词更换为“营利”。报告人展示完毕后,其翔实的内容得到了同学们与两位老师的认可,并就其中的一些看法交流了意见。一些同学表示对报告人的结论持保留意见,柯言同学也一一作出解释。两位老师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提出给出意见,指出为充实论文内容,可以先思考这三个词在日常使用中的含义,当其在进入法律语境中后,词义是否产生了的变化,从另一个角度来研究这一问题。

最后,崔老师对本次学术沙龙进行了简单的总结,认可报告人在选题方面的思考与进步,宣布本次学术沙龙圆满结束,并对大家下一次的学术沙龙提出期望。

 

(供稿: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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