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学术资讯
第34期法律语言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8  浏览次数:

2017年12月8日,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法律语言专业举行了第34期法律语言学术沙龙。当天上午,在新一号楼C101教室里,由邹玉华老师主持,崔玉珍老师和张文老师参加点评,2016级的陈美君,任朝旭、孟柯言、崔晓娟,2017级的黄俭、李卉、于明飞、熊世红,一起参加了本次学术沙龙的讨论。

本次沙龙的报告人是2016级的陈美君和崔晓娟同学。每位同学的报告流程主要是两个阶段:先通过ppt展示讲解自己的报告内容,再进行老师及同学提问、评价环节。

第一位报告人是陈美君,报告题目是《判决书证据说理规范化研究》。陈美君同学以北京、上海和广东的知识产权法院的100份判决书为语料基础,对其中的证据说理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从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出发对判决书中证据说理进行分类,并对判决书中证据说理提出了自己的规范意见。展示结束后,每一位同学都就报告人的展示内容进行了积极的提问,或是提出自己的建议,陈美君同学对同学们的建议和问题进行了解答。张老师对文章的数据整理提出了切实的建议,崔老师对该报告主要内容即的证据说理的位置进行了提问,给出了很有价值的指导意见。

第二位报告人是崔晓娟同学,其报告题目是《新闻报道中“标题党”语言的伦理分析》。崔晓娟同学从现在新闻界存在的以与文章内容不相符合的新颖标题博取读者眼球的现象定义为“标题党”出发,借助语用学的“合作原则”来探讨新闻界存在的违反语用规则的现象。其选题的新颖性获得同学们的认可,就我国现存的网络新闻的规制问题进行了讨论。张老师认为语用学的合作原则适用于对面交际当中,在书面语中运用合作原则属于对该原则的扩充解释,可以就其合理性进行论证。崔老师提出文章中可以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对比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并且从法律的角度探讨法律规制的方式。

邹老师对本次沙龙进行了概括性的总结。本次沙龙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对于判决书证据说理部分以及现存新闻报道标题中存在的违反合作原则现象,关于网络立法相关的问题,引发同学们的思考。对于文章写作的总体的创新性,连贯性以及文献综述的梳理方面有了新的认识。期待下一次沙龙同学们精彩的报告。

(供稿:于明飞)


上一条:第35期法律语言学术沙龙成功举行     下一条:第三十三期法律语言学术沙龙圆满结束

分享到: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 版权所有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 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 102249

 

电脑版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