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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研究成果受到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

2017年4月,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法律语言研究中心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撰写的《检察机关刑事起诉书制作要义》一书正式出版。该书是我院法律语言方向走向司法实践的里程碑。

2014年9月,我院法律语言研究中心的王洁教授、张彦副教授、崔玉珍副教授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含区县)的公诉法律文书进行规范化的实证研究,并成立了“公诉法律文书规范性问题实证研究”项目。2015年,该项目取得了重大进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项目相关报告的基础上于6月份向全市各级检察院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起诉书制作的规范意见》(京检发〔2015〕144号文件),这在法律实践界引起广泛的热议,也受到了很多法律人的好评和肯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起诉书制作的规范意见》也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全文照发(高检诉〔2015〕18号文件),曹建明检察长也给予了肯定,认为这“把学术成果直接运用到了司法实践中”。课题组根据项目的研究编撰了《检察机关刑事起诉书制作要义》一书。

该书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收集了大量起诉书样本,按照详细梳理、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研究问题、提出意见的工作步骤,以高检院起诉书模板为标准,认真分析归纳并用丰富的实例说明了起诉书制作中具有代表性的失范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分门别类地条分缕析不厌其详,有理有据地提出了明确的规范意见。这些意见全面系统,详尽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有利于指导检察公诉工作实践,促进起诉书规范化水平和制作技能的提高,从而保证起诉书质量。

该书受到了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肯定。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樊崇义教授对本书的评价为:1.直面实际,很有针对性。2.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3.法律语言、文字规范精确。4.理论与实际结合紧密。5.书中的大小结论与对策对实际工作富有指导意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方工对本书的评价为:本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在对大量起诉书样本认真梳理基础上,归纳出起诉书带有共性的失范现象,全面进行分析,提出了规范意见,即有理又具体,指导性和实践性很强。这项工作十分必要,对提高和保证起诉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我的有限阅读范围内,本书是第一本专题解决起诉书制作问题的书籍,肯定非常实用。

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周光权把本书的特色总结为:第一大特色:通过对细节近乎苛求的规范和完善,来坚持检察官客观、中立的司法立场。第二大特色:问题意识强烈,抓住了起诉书制作的“牛鼻子”,立足于解决关键问题来规范司法行为。第三大特色:强调起诉书的制作必须详略得当,而不是一味做“加法”。

总的来说,《检察机关刑事起诉书制作要义》一书坚持从法学和语言学交叉学科的视角出发,坚持法律语言学研究者与法律人的深度融合,从而在学界和实务界都得到了肯定。这是我院法律语言方向多年进行跨学科探索、并走向司法实践的成果,期待法律语言方向的司法实践之路继续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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