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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论坛第26期——“王威威:《管子》中的德教与法治的连接”成功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30  浏览次数:

2020年11月25日晚,由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主办的”三三论坛”第26期在腾讯会议成功举行。本次会议以“《管子》中的德教与法治的连接”为主题,由王威威老师主讲,王心竹老师评议,倪寿鹏老师主持。哲学研究所的诸位老师和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参与了本次论坛。

在报告环节中,王威威老师介绍了《管子》文献的特点,其形式类似论文集,一般被看作稷下学士的作品,包含了法家、道家、阴阳家等多个学派的内容,并以法家为主。《管子》中归属法家的内容被看作齐法家,不同于三晋法家。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对待儒家德教的态度。晋法家对儒家德教主要持批评态度,强调德教与法治之间的矛盾与冲突;齐法家对儒家的德教思想有更多的包容,也尝试解决德教与法治之间的冲突问题。《管子》认为教化实行的好,可以形成一种守法的良好风俗,这样就可以更少地使用刑法。它认为教化的结果是君主的命令可以更好的执行,这一点不同于儒家以教化出有道德的人为教化的目的,也不同于三晋法家的“以法为教”。《管子》也吸收了儒家“以德化民”的一些说法,君主的道德行为可以唤起民众的道德情感。如果君主守法,民众也会自觉遵守法。君主设置法也是在规范自身的行为,最终的结果是“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这也回应了一种对法家的批判:君主是否遵守法令的问题。《管子》认为治国包括三个方面:爱利,满足人的需求;教化,使民自觉守法;刑赏,为人的生活提供刚性的规范。三者在《管子》中是有次序的,但是这只是一种逻辑上的先后,法令和教化在实际施行中是互相配合的。整个报告过程,王威威老师通过对《管子》的深入分析,并对比了《管子》与三晋法家、儒家的治理理念,澄清了很多前人对《管子》的误解。

评议环节,王心竹老师认为王威威老师资料梳理非常细致,通过对文本的细密解读发现了很多精微的问题,这一点值得以经典资料为基础进行研究的各学科研究人员们学习。另一方面王威威老师展示出的逻辑分析能力也十分值得称道。这两点基础之上,王老师从《管子》的成书年代、学派归属,以及儒法两家之间理念背景的差别等角度提出了一些问题与建议。

在王威威老师回应之后会议进入了讨论环节,各位老师十分活跃地参与到了讨论当中,秦晋楠、倪寿鹏、孙国柱、俞学明、张都爱、李璐等多位老师提出了问题与看法,与王威威老师进行了交流。交流涉及到的问题涵盖极广且具有深度,具体讨论到了“道”与“法”关系的问题、传统法家视域中“法治”与“法制”之别的问题、“人治”与“法治”之间关系的问题、中国传统法家与现代法学之间异同的问题等多个极富张力与冲击力的问题。

会议持续两个半小时,在激烈的讨论与积极的回应中圆满结束。对于“德教”与“法治”的理解在这场讨论中不断深入、明晰,与会人员们也一道厘清了许多关于法家的偏见与误会,大家一致表示在这场会议中收获良多,意犹未尽。

(撰稿人:熊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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