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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费多益教授成果《心身关系问题研究》获教育部第九届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1  浏览次数:

 近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的决定》(教社科〔2024〕4号),正式公布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结果。本次评奖共有1496项成果获奖(含香港、澳门高校获奖成果),其中我校获奖成果共5项,包括著作论文奖3项,含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青年成果奖2项。

我院费多益教授的专著《心身关系问题研究》荣获三等奖。以下是专著内容简介。

费多益 著 《心身关系问题研究》封面


心身关系是始终伴随着人类、深入探讨人类自身存在的一个古老而基本的命题。现代科学的发展为人们理解心灵与身体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也对因袭多年的传统哲学观念带来冲击和挑战。本书立足当代哲学重新思考心身难题,从本体论、认识论与知识论、价值论三个方面考察了相关的纷争与实质。

1. 在本体论层面,本书揭示了心身难题的概念羁绊,指出,我们遭遇心身关系问题的症结,源自作为基础的本体论层面的困境——从概念的种类来看,用以把握心灵的主观层面的形式与用来了解大脑的客观层面的形式似乎是不可通约的,体现为:经验表述受到语言限制,心理事件无法纳入严格的规律,主体对于自己的心智状态拥有某种别人不可分享的通路。为了在心身难题上有所进展,作者试图摆脱这样的假设,即“心理”和“物理”具有相互排斥性,二者是互不相容的存在论范畴。“心”与“身”被看作互换而不共存的两种视角,身体中的事件以心灵中的观念来表现,并且具有表现性的对应关系,而实现这种对应的途径已经包含在实体之中——机体进行目的性活动的能力构成它们内在活动的源泉,通过生命范畴的联结,心灵与身体保持了可共同实现的机制。

2. 在认识论与知识论层面,本书着力于探讨意识何以成为“有意识的”(而不仅仅是大脑的神经活动),试图寻找心理状态中的“主动意识”得以形成的必要条件。意识的高阶表征理论借助表征关系解释意识经验的质性特征,即意识是高阶心理状态对一阶心理状态的表征。某个心智状态或事件是有意识的,当且仅当主体觉知到他处于这个状态或主持这个事件。作者对这种理论的核心观点和主张进行了考察,呈现并分析了它所遭遇的困境与反驳,进而针对最为棘手的无目标状况问题及其应对策略给予回应。

作者围绕及物原则展开论证,用意向关系来说明及物原则,并调整意向关系的结构使意识与现象特征的关系具有实质意义。具体说来,意向关系所涉及的是心理状态与这个世界相“勾连”的方式,它不去解释心理状态实际上是如何与这个世界发生关系的,而是去解释心理状态如何具有关联任何事物的现象特征。心理状态在行为中所起的因果作用,通常更依赖于世界在我们的心理状态中是如何呈现给我们的,而非依赖于世界实际上是如何存在的。因此,意向内容的存在与否与意向对象的存在与否这二者相互独立。

这意味着,一阶心理状态的实存与否并不会影响到高阶思想如何表征主体正处于什么样的(一阶)心理状态。换言之,在无目标状况中,由高阶意识与高阶意识的内容间所建立起来的高阶表征关系仍然是存在的。而高阶表征关系的存在,对高阶意识理论而言,事实上等同于主体拥有一个有意识的心理状态。一阶心理状态的不存在并不意味着主体不拥有一个有意识的心理状态。这样我们可以在消解无目标状况中所蕴含的矛盾的同时,避免虚假关系的指控。

3. 在价值论层面,本书聚焦于情感这一心身关系的中介。因为只有诉诸情感,心灵才能够真正对身体感觉建立态度和评价。正是基于情感,身心统一体才得以采取行动实现自己的存续和完善。情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心身关系的主动性:从一个纯粹广延性的实体,到身心一体,再到一个具有主体性的心灵。

这里的关键在于,情感把人引向了需优先关注的问题,从而使认知过程变得更具选择性,由此规定了认知的策略与风格;情感引导着经验模式或场景,它虽本身并不构成观点或观察的框架,但它使事物以某种方式被看作或想象为某个样子。作为一种评价式的诠释,情感也构成了身体行动的动机,因为它参与表达了信念的成分以及与“相信”有关的东西,其作用在于填补纯粹理性决定行为与信念之间留下的空隙。动机的情感驱使作为一种解释模式渗透到人类的普遍行为中。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人类有能力超越自己当下行为的直觉和倾向性。人们的冲动、欲望、情绪、感受及其有意识的控制相互联系起来,扩展到超越个体的范围。一般性行为规则构成了不同个体的心智的共同部分,正是这种共同的心智结构,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互动得以可能,并通过每个人的心智来支配他的外在行为。人的生物天赋中并不存在多少共同的人性,遵从习得的准则,而不是受着那些追求即时性共同目的的自然本能的指导,成为人们维持开放社会之秩序的必由之路。

如此看来,人类的心身关系是文明不断塑造的结果。


学科科研办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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