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招生

法治文化博士点介绍

 


一、简要介绍

 

法治文化专业作为法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交叉学科,经国务院2013年12月批准,获得博士学位授权,成为国内首个“法治文化”交叉学科博士点。2008年起开始招收法治文化专业硕博研究生(作为法学理论二级学科下的三级研究方向),该专业于2013年获批作为交叉学科并于2015年开始招生。

 

       

法治文化专业主要从文化的视野来研究法治,用法治的理念来构造文化。该专业注重从交叉学科的视野对既注重法治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研究,注重从哲学与逻辑、宗教与伦理、语言与翻译、文学与历史、思维与行为等维度开展研究,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该专业师资雄厚、特色鲜明、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兴学科专业。

 

二、研究方向

 

(一)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主要从文化的视野来研究法治,用法治的理念来构造文化。研究方向既注重综合性的理论研究,也注重法律实务的研究。

(二)中外法文化史。通过考察中外法文化发展历程,比较中外法文化发展异同。借鉴国外法文化史的优秀经验,为我国的法治文化研究和建设提供更多的视角,提炼具有普遍性的法治文化精神和价值。

(三)法治思维与法律语言。法治思维主要从哲学与逻辑的角度进行研究,包括法治与价值、权利与哲学、法律与道德、法律与宗教等维度,还包括法律分析、事实推理、法律推理与判决论证的规律、规则与方法,在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中具有广泛的运用。法律语言将语言学的理论应用到法律界,对法律的制定、研究、翻译、实践中的专业语言现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并解决与语言相关的法律问题。

 

三、培养方式

 

本专业设立博士生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由校内博士生导师负责,吸收有较高学术造诣、具有法学或相关学科高级职称的校内外科研教学人员参加。在博士生指导小组内实行导师个人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

在博士的培养中,积极鼓励个性研究和学术创新,努力提供适当的各种访学、学术交流和司法实践的机会。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