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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基层教学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26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法大发[2018]138号)和《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现就我院基层教学组织换届工作布置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和职数设置情况

1.哲学研究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党支部书记兼副所长1名。

2.中文教研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1名。

3.逻辑学研究所:所长1名,党支部书记兼副所长1名。

4.历史研究所:所长1名,副所长1名,党支部书记兼副所长1名。

5.艺术教研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1名。

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换届聘任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基层教学组织换届聘任工作,采取研究所、教研室教师民主推荐或自荐等方式产生研究所所长、副所长或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候任人选,在学院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后,由院务会审议决定并予以聘任。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每届任期为4年,任期以2届为限。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当符合《基层教学组织规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根据学校要求,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考核和聘任工作应当于12月3日前完成。我院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0月26日-11月16日

启动换届聘任工作,发放和回收民主推荐表格和自荐表格

11月23日前

根据推荐和自荐情况召开院务会确定候任人选

11月23日-28日

学院对候任人选开展民主测评工作和考察工作

11月30日前

综合推荐情况、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等,召开院务会审议确定聘任人选并公示

11月30日-12月2日

公示聘任结果(3天),异议处理与反馈

12月3日

将换届聘任结果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法大发〔2018〕138号).pdf

附件2: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的通知(法大发〔2014〕57号).doc

附件3:人文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自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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