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法大发[2018]138号)和《中国政法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规程》(法大发[2014]57号),现就我院基层教学组织换届工作布置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和职数设置情况
1.哲学研究所:所长1名,副所长2名,党支部书记兼副所长1名。
2.中文教研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1名。
3.逻辑学研究所:所长1名,党支部书记兼副所长1名。
4.历史研究所:所长1名,副所长1名,党支部书记兼副所长1名。
5.艺术教研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1名。
二、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换届聘任工作
根据学校要求,基层教学组织换届聘任工作,采取研究所、教研室教师民主推荐或自荐等方式产生研究所所长、副所长或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候任人选,在学院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后,由院务会审议决定并予以聘任。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每届任期为4年,任期以2届为限。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当符合《基层教学组织规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根据学校要求,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考核和聘任工作应当于12月3日前完成。我院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0月26日-11月16日 |
启动换届聘任工作,发放和回收民主推荐表格和自荐表格 |
11月23日前 |
根据推荐和自荐情况召开院务会确定候任人选 |
11月23日-28日 |
学院对候任人选开展民主测评工作和考察工作 |
11月30日前 |
综合推荐情况、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等,召开院务会审议确定聘任人选并公示 |
11月30日-12月2日 |
公示聘任结果(3天),异议处理与反馈 |
12月3日 |
将换届聘任结果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法大发〔2018〕13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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