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学术资讯
理与情的两端——《红楼梦》名家讲座成功举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9  浏览次数:

2019年11月27日晚,文化中国与法治中国论坛第二讲暨古典文学工作坊名家讲坛“理与情的两端——《红楼梦》钗黛形象比较”学术讲座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06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论坛主讲嘉宾是北京语言大学中华文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曹学会副会长段江丽老师。与谈嘉宾是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石雷研究员。讲座由崔蕴华教授主持,人文学院中文系教师盛百卉、宋庆宝、韩达、魏玮、熊忭、谢丹凌,以及法治文化部分研究生参加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段江丽教授说到,钗黛之争一直是红学史上的“公案”之一,评点家对二人也是褒贬不一。实际上,除了评论者因时代、性别、个性等因素不同而导致价值取向、评价标准不同之外,《红楼梦》具有的“复调性”特征是钗黛优劣之争的根本原因。作为复调小说,人物与人物、人物与作者构成多重对话,彼此的思想立场互不相容、互相冲突而又具有各自的价值和意义。

接下来,段教授从人物自身的诉求、他者的立场、隐含作者的态度等三个方面分析钗黛形象的不同评价标准。从人物自身诉求来看,为理而生的宝钗,是虔诚信奉封建礼法及伦理规则的人,同时也因为过度理性而存在冷漠与无情的问题;为情而生的黛玉,是古代文学作品中独一无二用整个生命在恋爱的女性典范。宝钗从理出发,注重人际关系的圆满,重视道德理性,表现出典型的理性人格特质;黛玉从情出发,注重个体生命的圆满,执着于纯粹的爱情,表现出典型的感性人格特质,二者一个重理,一个重情。

从他者的立场来看,作为与钗黛命运息息相关的他者,家长们采取了理性的、符合通行的社会道德和审美标准的立场;宝玉采取了感性的、符合个体生命需求的立场。家长的立场与标准无疑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应该批判和否定;但是,薛宝钗所代表的广义的道德型人格以及价值原则,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无论如何,不能以个体的情感需求完全否定家长的立场。因此,通过宝黛钗爱情婚姻悲剧,《红楼梦》所呈现的,与其说是家长与宝玉孰是孰非的问题,实际是情理之间存在永恒冲突的实质。

从隐含作者的态度来看,《红楼梦》本身隐含着两种评价钗黛的标准,一种是以“花中君子”之说为依据,从文人标举的理想境界出发,赞赏黛玉超尘脱俗的高洁与率性;一种是以《花经》“九品九命”之说为依据,从普罗大众的现实需要出发,肯定宝钗理性温仁的世故与豁达。

总之,宝钗和黛玉的不同人生追求,贾宝玉和贾母等家长对钗黛的不同取舍,彼此不能融合甚至构成冲突,却均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意义,隐含作者对钗黛两人分别从不同的价值标准出发,给于了肯定和赞赏。明白了《红楼梦》所具有的不同声音的杂语性和对话性特征之后,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标准去看待而不是执着于单一视角或者单一价标准,或可解钗黛优劣之惑。

在段老师的细致讲解之后,与谈嘉宾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石雷研究员发表了精彩评议。她认为,本次讲座详细解读了《红楼梦》中的两位重要人物林黛玉和薛宝钗,在详细的文本解读中,分析了小说的情与理。石老师专门指出“典型”意涵下的女性形象之审美和接受过程,并从历史、制度、文化等语境论述了红楼人物形象背后彰显的丰富社会内涵与时代价值。精彩的评议之后,在场的老师和同学就讲座内容与两位老师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崔蕴华老师总结认为段老师在中西文化的背景下解读传统文学,将文本内的细读和文本外的人生眼光结合,可见扎实的学术功底和开阔的学术眼光;石老师的评议是对经典文本和形象的升华与归纳。之后,对段老师和石老师的到来再次表示感谢。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同学们真诚期盼下一次讲座的到来。

 

特别鸣谢:文/魏玮   图/钱怡倩


上一条:从专题研究到学科建设:宗教与法律...     下一条:中文论坛第40期:“《诗经》‘谁適...

分享到: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 © 版权所有
学院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编 100088

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邮编 102249

 

电脑版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