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13、20、27日,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法律语言方向分别举行了本学期的四期法律语言学术沙龙,邹玉华、张彦、崔玉珍、张文四位老师分别主持,法律语言方向研一、研二的同学全体参加。
每期的学术沙龙都有两名学生进行报告,随后老师、同学们对报告进行点评。在本学期的四次沙龙中,同学们的报告内容相当丰富,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
第一,法律规范性文本的研究
法律规范性文本一直都是法律语言研究的热点,特别是在我国处于修法时代的大背景下,这方面的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有三位同学做了这方面的报告:孟柯言同学的《对我国刑法兜底条款“其他”表述的研究》、任朝旭同学的《我国刑法典中的但书规定研究》和郑玲玲同学的《语言歧义在合同中的表现及消除》。
第二,司法文书的研究
司法文书是这两年同学们关注的重点,有两位同学做了相关报告:高景的《抗诉书称谓语研究》和徐玮的《简单罪状在刑事诉讼中的认定问题——以起诉书为研究对象》。
第三,讯问笔录的研究
讯问笔录是侦查阶段的重要研究对象,有两次的报告涉及这方面的研究:崔晓娟的《讯问程序规则在讯问笔录中表述的实证研究》和邵珊珊的《公安讯问笔录中的标点符号使用问题及规范建议》。
第四,法律文本可读性的研究
法律文本可读性是近期新出现的一个学术研究点,陈美君同学在这方面做了尝试,报告了《从句长角度看法律文本的可读性》
在最后一期学术沙龙之后,法律语言方向的老师和同学们一起迎接新的一年的到来,同学们各展才艺,期待来年的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