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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法治文化《正义论》读书会继续进行

发表时间:2017-10-10 浏览次数: 发布人:管理员 返回列表

2015年11月20日、12月1日、12月24日分别举行《正义论》读书会三次,参加老师:崔蕴华、李璐。

 地点均为科研楼B643。

2015年12月1日下午,人文学院15级法理学法治文化方向及法治文化专业于科研楼B643进行本学期第二次读书会,参加本次读书会的有李璐老师和上述两专业的学生。

读书会于下午两点正式开始,四点半结束,中间休息一次。本次读书会针对《正义论》前两章,具体形式为学生做报告、老师点评及大家共同讨论。根据会前安排分别由年国余和李健鸿对第一、二章做了报告。

下午两点整李璐老师宣布本次读书会开始,并对于读书会的形式作了说明并征求了大家意见,李璐老师重申了本次读书会的具体形式并询问大家的意见,有同学表示希望老师能多发表对于书本内容的理解。老师则认为这种方式虽然对于同学们来说更容易接受,但是有很多弊端,老师说的东西虽然容易听懂跟接受但是不容易变成学生自己的东西,在进行专著阅读的起步阶段应该尽量避免前述的方式,多自己琢磨,可以针对不懂的内容向老师请教以及说出来大家讨论,这样才有助于增进理解,提高阅读能力。之后进入读书会的主题,首先由年国余对第一章作了报告。

年国余首先通过作者初版序言介绍了作者写作本书的目的,作者写作本书的目的是通过对传统社会契约理论进行抽象使其发展成一种更为抽象的理论,一种可以更好的解释正义话题的理论,从而取代长久以来受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影响的对于正义问题的解读。然后对第一章的宏观定位做了介绍,第一章是全书的理论部分,主要任务是提出全书的主题“公平的正义”,并对后文将理论构成中的一些主要概念如“原初状态”、“无知之幕”等在后文中也将多次出现的概念进行了简要阐释。并指出第一章九节内容的安排逻辑。前四节主要分别为“正义的概念”、“正义的主题”、“正义的主要观念”、“原初状态”是第一章的核心内容,目的是提出作者本书的主题“公平的正义”,第五、六节主要针对功利主义,对功利主义主义中最典型的古典功利主义进行简要介绍并指出了古典功利主义不区分个体差异的缺点;第七、八节主要介绍直觉主义,得出直觉主义的正义观只是半个正义观的结论,第九节题目为“对道德理论的评论”,年国余表示对于这节内容存有诸多疑惑,看不懂是一方面,对于其存在的意图也不甚明了。之后对于前八节采取列提纲的方式向大家介绍了主要内容。

报告结束后,首先由老师进行点评,李璐老师表示,在学术阅读起步阶段,采用列提纲的方式进行阅读是有益处的,肯定了年国余的准备工作。然后提醒大家在阅读的过程中要主义区分“概念”和“观念”两词,概念是本体论层面的表达,注重事物本身,而观念则强调人们对于对象的认知。

然后同学围绕报告内容进行了讨论,其中冯悦同学表示,第一章的内容相对来说结构比较清晰,内容也比较容易理解,作者表示了构建正义理论的理想愿景也吸引着读者继续接下来章节的阅读。

在中场休息之前,李璐老师对第九节的内容进行了简单介绍,解了同学心中的疑惑,第九节主要介绍了道德理论,是伦理学层面的,作者写作的本书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以往谈正义话题的书都是从伦理学角度解读,探讨何为伦理意义上的善,而作者写作本书是抛开伦理学层面的探讨,证明通过社会制度正义是可以实现的。因此第九节的内容是一个补充介绍。

中间休息十分钟之后,由李健鸿针对第二章做报告,她先是采用思维导图的形式组织了第二章的主要概念和讨论的问题,然后也是采用提纲的方式对每一节进行了介绍。

李健鸿做完报告后,李璐老师在点评中肯定了其采用思维导图形式组织文章结构的方法,并鼓励同学们多采用此方法。

在第二章的讨论环节,首先由冯悦同学抛出问题,作者正义原则中有一个原则是:制度的改变必须有利于得利最少的人的利益的增加才是正义的。冯悦同学的疑问是,作者在选择原则是完全是建立在假设的状态中,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的社会地位、自然禀赋都是确定和不同的,这种与假设情况相去甚远的情形下,作者的理想,作者所选择的原则何以可能被人们接受和遵从。同学们针对这一问题广泛交流了意见,有同学表示,个人的自然禀赋或许是不同的,但自然禀赋高的人要帮助低于他的人的利益实现也不是没有根据的,人们生活在社会中,任何行动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人们在利用自己禀赋创造财富的时候同时会利用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也离不开这些公共资源,而这种利用就是它们帮助其他人的实现利益的法理基础,因此在制度制定的时候,考虑提高所有人获得利益的价值追求是可能和合理的。李璐老师补充道,这条原则不是说强行人为地缩短自然人之间地差异,这也是不具有现实可能性的,这条原则的价值时要达到这样一种目的:在社会中,通过制度安排,使得每一个人都能有成功的机会,而不要受限于他所处的环境,这种制度设计就是要尽量客服社会成员在进入社会时不必受限,让每一个人都可以找到一条通往自己想过的生活的道路,而这些只有通过制度的安排。经过十几分钟的讨论,大家表示已基本掌握了第二章的内容,然后由老师宣布本次读书会结束。

两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大家针对第一二章内容的交流讨论是卓有成效的,是一个好的开始,相信会给以后的阅读打好基础。

二、《正义论》第四次读书会内容摘要

2015年12月24日,人文学院15级法理学法治文化方向及法治文化专业于科研楼B643进行本学期第四次读书会,参加本次读书会的有崔蕴华教授和上述两专业的学生。

本次研讨会由韩童轩同学及冯悦同学分别就《正义论》的第五章及第六章做报告。

韩童轩同学针对第五章进行报告,其报告分为总述及分述两个部分。韩童轩在总述部分介绍道,罗尔斯在第五章分配的份额中主要阐述了作为一种政治经济学观念的两个正义原则是怎样制定出来的,也就是说是怎样被当作评价经济安排、政策及其背景制度的标准的。通过与功利主义以及其他传统观点对比,揭示它们的弊端,昭显正义论观点的合理性,并且在应用层面上赋予了正义论合理地解释,进一步得出不同的社会基本机构都能满足它的原则。

在分论部分,主要按照书中的节为顺序对正义论进行解读。第一节中罗尔斯认为一种政治经济学必须包括一种对建立在正义观基础上的公共善的解释。也就是说公民的个人理想必须是善的,不能违背公共的善,符合公共利益,而且还强调公民可以通过立宪会议或立法阶段的观点弄清正义原则是如何运用的。第二节罗尔斯引进经济理论进一步解释两个正义原则的内容,弄清公平的正义的实用意义。第三节罗尔斯认为分配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体系的选择,其理解为是一种社会的基本结构的选择,即社会主要制度基本权利和义务,利益的划分方式。第四节罗尔斯将公平的正义延续到代与代之间,通过社会最低受惠值的评论,从而引向代际正义的问题。第六节罗尔斯把正义储存问题作为阐明正义优先性的进一步论据。第七节到第十节在满足两个正义原则的制度体系的纲要完成后,罗尔斯分别从正义的准则、分配正义的适当观念、与混合观念的比较以及完善原则方面,对正义进一步解释,为它的现实意义提供理论基础。

稍作休息之后,由冯悦对第六章进行报告。首先论述了其对自然义务原则的理解,她认为,第52节在整体上对适用于个人的两大原则——自然义务原则与公平原则进行了概括的论证。第51节内容首先点明了最重要的自然义务,就是支持和发展正义制度的义务,这也是在正义制度下最自然而然的义务。作者指出自然义务有很多,前文中也提到了一些,在第51节中有具体讨论了相互尊重的义务。作者在第51节的后半部分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当义务与义务之间产生冲突时,如何进行选择的优先规则问题。然后,她谈到了公平原则,如果说自然义务原则所指的更多的是个人与正义原则、对正义制度的关系,及对其应尽的义务,该义务是在接受了正义原则后,为维持社会制度的整体正义而要履行的义务;那么公平原则就侧重于个人在制度中获得具体利益时应尽的职责。然后其详细分析了作者关于其对“允诺”及“普理查德问题”的理解。接着,冯悦谈及“服从不正义法律的义务与多数裁决规则”,即服从正义法律的理由证明没有困难,法律的不正义不能成为不服从该法律的充足理由,在一个基本呈现正义的社会结构中,只要法律的不正义没有超过一定界限,就应该服从。此外,还有“多数裁决规则”,即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第四,其从定义上的区别、对二者的证明、公民不服从的作用三个方面来论述公民不服从及良心的拒绝。关于定义的区别,作者指出一个关于公民不服从的宪法理论的三部分,第一是对反抗的定义,第二是阐明公民不服从的正当条件,第三是解释公民不服从的作用及其恰当性。作者并没有给良心拒绝下一个明确的定义,而是通过举例的方式让我们理解良心拒绝,并在与公民不服从的对比中深化对良心拒绝的理解。

罗尔斯在第57节证明了在哪些条件下,公民不服从是正当的。第一条,公民不服从的对象是对正义的严重侵犯,。第二条,其他正当手段已经被使用过然而没有效果,公民不服从是一种最后的手段。第三条,对参与公民不服从的范围进行一种限制。第58节对良心拒绝的证明,作者将证明的限定条件做出了调整。第59节阐述了公民不服从的作用。其认为,《正义论》是一部完整的原则体系理论,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阅读与理解,第一遍的阅读也能寥寥知其大意,其也会在今后对《正义论》不断进行更加深入的阅读,相信随着研究生课程的学习,专业修养的不断增进,对《正义论》也会有新的感悟。

最后,崔老师给大家解析了“义务”与“职责”的区别:其实这两者都涉及道德责任,其中,“义务”主要是指自然义务,不一定与制度和原则相关联,所有人的义务都是同等的。“职责”主要涉及到制度,一般来说涉及到更高层次的公共人物,具有范围限定的属性。她认为,“义务”是康德的学术的脉搏,康德非常强调义务的重要性。此外,崔老师认为,虽然罗尔斯这本书存在很多理论上的假设,放到现实中缺乏实践可能性,但是换个角度来看,因为时代永远在不停的发展,如果一个理论只适用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则很快为历史所抛弃。而《正义论》正是因为其理论假设,才使得这本书散发出历久弥新的魅力,各个历史阶段的人能从这本书中得到关于其所生存的年代的正义观的启示。

经过老师与学生的讨论决定,本学期的《正义论》的读书会到此告一段落。下学期的读书会将采取一次读书会一本书的形式。崔老师认为,作为世界经典名著,我们不应该放弃正义论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