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6日上午九点,2015级法治文化专业以及法理法治文化专业第一场读书会在科研楼B643会议室进行。此次读书会讨论的书目是约翰·罗尔斯著作集《正义论》,主要是前三章,七名同学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随后,崔蕴华老师、李璐老师、胡晓进老师、顾乡博士对同学们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和总结,同学们收获颇丰。
同学们一开始就进入了自由发言阶段。首先,韩童轩同学从宏观的角度对正义理论进行了反思和批判,认为书中所提及的正义理论是否可以应用于现实生活,仍值得商榷,但罗尔斯为我们提供了相互重叠的共识,对于构建更高层次的社会起到了引导作用。紧接着,谢薇同学从程序的角度分析了不完善的程序正义、完善的程序正义、纯粹的程序正义三者之间的区别。随后,年国余同学为大家阐述了正义对象的变迁,从个人行为的利益相关性分析正义背后关涉的更深层次的对象即社会基本结构,具体来说是社会的分配制度。接下来,由李建鸿同学发言,她从差别原则的角度理解了教育的重要性,细致分析了当前中国的教育问题。随后谭婷同学对本书的逻辑进行了简要的梳理,并询问了各位老师对于译版书籍的读书技巧,李璐老师建议同学们最好读原版,这样更容易理解。接着汪果同学对正义的原则进行了概括,首要原则是自由平等,第二个原则是机会平等和差别原则,其中首要原则具有优先性。最后冯悦同学阐述了公平与正义的概念,认为正义并非如同自然法一般自然存在,而是在一个假设的原初状态下人们一致认可的原则即是正义的,并且认为公平是讨论正义的前提状态。
七位同学发完言后,三位老师以及顾乡博士对本次读书会进行了点评与总结。李璐老师认为同学们主要是从大的框架角度理解这本书,而没有细微到书的本质内容,因此建议同学们分章阅读,每章节设置一个主讲人,这样会更深入的理解书的细节内容。崔蕴华老师针对教育问题,举出实例证明中国教育的改变,并且针对同学们提出的译本书籍读起来比较难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读书就应该慢慢读,时间久了就会领悟作者的思想,进而形成自己的观点。胡晓进老师针对公平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公平是与差别原则相联系的,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与社会的给予应当相称,在质上是公平的,根据贡献度在量上可以差别对待。最后,顾乡博士谈了对正义理论的看法并给同学们分享了读书的经验。
上午11点10分,2015级硕士新生第一次读书会圆满结束。古人云:“静对好书成乐趣,比看云物会天机”。徜徉于书海,我们与智者对话,与大师交流,追寻着哲人的足迹,聆听圣人的教诲。虽然这只是第一次读书会,但大家仍收获颇多。以读书会的形式,和各位老师一同感受哲人的思维,一同讨论各自的观点,对于理解著作的精要,是很有效的方式,同学们都期待下次的读书会。